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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感染新冠,丈夫不接妻子回家被起诉离婚,法院:他会改,不准离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甘肃的马女士将丈夫起诉至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在这段长达6年的婚姻里,马女士与丈夫生下一儿一女。马女士认为,为了家庭,她忍受着丈夫与他人暧昧以及不管不顾孩子,但是另外两件事却伤了她的心。

2020年2月,马女士从北京打工回家,此时正值疫情防控阶段,马女士的丈夫拒绝了村里的要求,他担心被传染不愿意接妻子回家。

2个月后,马女士要前往北京打工,而丈夫却以工作忙为由不肯相见。

这两点行为被法院认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据了解,近日康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马女士丈夫愿意改正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双方应该互谅互让,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书显示,马女士与张先生经人介绍,于2016年1月1日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2016年2月5日在康乐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下一子一女。2019年,女儿感染肺炎,马女士带女儿去看病,向自己父亲借款5000元用于孩子治疗。在马女士看来,丈夫及其家人对女儿不管不问。

2019年10月,马女士从婆家离开去北京打工。2020年2月18日从北京回家,张先生并没有去接她。因马女士发现张先生与他人聊天,双方发生矛盾。马女士于2021年12月15日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

马女士认为,她为了孩子以及家庭的幸福美满一忍再忍。后来,她多次发现张先生出轨,张先生声称会改,但一直没改。“他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也不给我及孩子生活费。”

对此,张先生在庭审中辩称,微信上与他人暧昧聊天是以前的,后面再未发生过。马女士起诉离婚,但他不同意离婚。他要跟马女士一起好好生活,抚养孩子。

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康乐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马女士与张先生系依法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婚后双方共同生活较长,且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因张先生与马女士沟通不及时、对女儿及家人照顾不周发生矛盾,2020年2月18日马女士从北京回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她回到村里,村上要求张先生接回妻子,但张先生以怕被传染而未接马女士回家,张先生的行为严重伤害了马女士。同年4月,马女士要去北京,在兰州给张先生打电话要求见面,张先生以工作忙为由未去与马女士见面,张先生的行为严重伤害到夫妻感情。

在庭审过程中,张先生愿意改正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只要双方多沟通,相互包容,互谅互让,婚姻关系完全可以维持,离婚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了维护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一审判决不准原告马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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