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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李易峰多次嫖娼,已被行政拘留!附嫖娼被派出所抓了怎么处罚?

综合来源:太原公安,华律网

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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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央视晚会节目被删,最高检也删了

央视的中秋晚会在即将播出前节目单出现变化,李易峰的名字已从其中删除。最高检网站中也在搜不到李易峰的名字,之前录制的宣传片已被删除。此宣传片已此宣传片已被删除细心的网友发现,李易峰的微博今天几次上线,但没有发布任何消息。此变化已引起多方的猜测,怀疑李易峰身边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所致,可能导致封杀。@叫我姨太好了:新的节目单里面也删除了李易峰的独唱《但愿人长久》到为止:1.最高检删了李易峰相关;2.金鹰奖和华鼎奖也找不到了;3.中秋节目单也删了李易峰的节目;李易峰今天已经上线N次,还不辟谣吗?@宝二姨:9月2号有网友缩写爆料,说李易峰pc被抓,随后李易峰直播辟谣,说因为疫情不能到达活动现场。有网友发现最高检删光了李易峰相关微博(李易峰是活动大使),华鼎奖、金鹰奖、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也把李易峰相关微博删除了,还强调:并不是出现bug,央视中秋晚会节目单上原本李易峰的《但愿人长久》也没有了

当然这都不能说明什么,也许就像粉丝期盼的那样,是系统出现了bug

网曝某明星嫖娼被抓,无数吃瓜群众一头雾水。

在我国,嫖娼属于是违法行为

因此如果嫖娼被警察抓到

会对行为人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

那么

只罚款不拘留可以吗?


↓↓↓


▋ 嫖娼被派出所抓了只罚款可以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只有特殊情况,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其他情况嫖娼被抓的,一般是给予10日-15日之间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以对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若是嫖娼情节轻微的话,则在5日以下处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嫖娼在我国通常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以前的规定,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一般会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改为拘留和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67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嫖娼一定不会涉嫌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涉及以下情节,可能构成犯罪:


(1)嫖娼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根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根据《刑法》第360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注意:如果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涉嫌聚众淫乱罪


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根根据《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规范包括10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15项禁止性条款。《办法》第八条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办法》第十五条,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可以采取的自律惩戒措施包括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相关评比资格,还可以实施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甚至“跨行业联合惩戒”,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封杀”。

看到这样的新闻,

有时几乎难以置信。

明星大腕即便做不到德艺双馨,

也不该沦落至此、自取其辱啊!

希望明星们洁身自好!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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