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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法小课堂】室外管道堵塞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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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老王和老徐为某小区同单元邻居,老王住在2楼、老徐住在5楼。某日,对门邻居告知老王家中防盗门向外溢水,老王立刻回家查看,并通知小区物业一同前往。到了家中,双方发现床、木地板、电视柜等多处过水受损,而过水的原因是阳台下水管返水。经过进一步查找,发现是老徐的太阳能逆水阀被冻坏发生漏水,加上下水管雨雪天气下水道结冰堵塞,导致返水。各方多次协商,未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老王遂将老徐和物业公司一同诉至荣成法院。
经鉴定,老王家中家具损失为10219元,老徐和物业公司对责任承担有着不同意见。老徐称,由于物业公司的疏于管理,致使雨雪堵塞下水管,返水造成的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而物业公司称,返水是由太阳能漏水和天气寒冷管道堵塞共同导致,前者是老徐的责任,后者是天气原因,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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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