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海珠区机构改革全面实施!设置党政机构32个
中国共产党海珠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2月1日举行。全会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对全区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海珠区委书记马正勇就《广州市海珠区机构改革方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就机构改革工作作了专题讲话。
全会认为,深化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已经批准《广州市海珠区机构改革方案》,海珠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改革后,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32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政府工作部门22个。
各级各部门将按照上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好海珠区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机构改革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出新出彩”的重要抓手,加快完善和形成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
要按照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目标和标准,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要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各类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要压实工作责任,抓住关键环节,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完成好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以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上新水平,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将海珠区打造成“两个重要窗口”的一颗明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