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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某措被依法处理!
一、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才某措,女,藏族,39岁,籍贯:青海省贵德县。2022年11月1日,因拒不服从人民政府防疫规定被西藏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23年10月26日,因在网络平台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诋毁政府及工作人员,被青海玉树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二、违法事实2023年12月19日,15时54分,违法行为人才某措与1名同行人员驾驶车辆途径巴青县贡日公安检查站时,值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路公安检查站查控勤务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人员和车辆进行盘问检查,当询问二人出行的始发地、目的地及事由时,才某措拒不配合检查站民警工作,并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恶意投诉称:民警侵犯其个人隐私,不让其通行。其后,才某措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分别于19日17时34分、21时41分和20日18时03分,在网上发布了三段视频,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网络秩序。三、处理结果违法行为人才某措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并在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巴青县公安局对才某措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巴青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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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杜林春
副主编:戴青霞
责编:塔培 秦瑶
编辑:索朗曲珍
来源:网信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