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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办税】“税务发票助手”微信小程序上线!开具发票so easy

2017-08-31 北京国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要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以下简称“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不过,税号那么长,记不住咋办呀?

别急,为了让纳税人便捷开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开发了一款名叫“税务发票助手”的软件,并同步推出微信版小程序,是不是很贴心呢~

下面,小编就手把手教你如何使用“税务发票助手”小程序! 

☟☟☟

第一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 chinatax008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第二步:打开“税务发票助手”小程序

第三步:编辑发票抬头信息

提示:企业名称、税号为必填项;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必填项,开具普通发票则选填。

第四步:生成发票抬头二维码

提示:小程序会自动将填写的开票信息生成二维码并保存,下次开具发票时,只要打开小程序让销售方扫码即可。

温馨提示

1、税务发票助手”小程序供纳税人自愿免费使用,全国通用。

2、录入的发票抬头信息可保存多条。二维码生成前,请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3、通过已生成二维码,开具方可快速获取发票抬头信息,节省开具时间。

4、自2017年7月1日起,除企业之外的所有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均无需提供税号。

5、除微信小程序外,“税务发票助手”还有手机版和PC版,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下载使用。

税务发票助手Android版

税务发票助手iOS版

税务发票助手PC版




编辑设计:北京国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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