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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医保、县级医院建设、医疗服务价格等,今年浙江这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发布

健康浙江 2024-01-19


  近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一起看2023年,浙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加快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实施医学高峰攀登行动。推进浙医一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支持浙医二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推进中国科学院医学所建设二期项目。申报1个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3个建设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推动建设市域医疗高地。加快宁波、温州、湖州、金等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湖州、金华、台州等3个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


  加快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全面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七大行动”,新增10家三级县级医院,指导各地实施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新增省级县域龙头学科10个以上,县级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三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13%、13%以上


  做实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强化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医疗服务能力,山区海岛县三级医院数量达到12家。以嵊泗县、景宁县为试点示范,推广“牵头省级医院+省市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X”组团式帮扶机制。


  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巩固医共体“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管理,推进数字化医共体建设。完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医保激励约束机制。


  夯实基层卫生健康“网底”。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8%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新增10家社区医院新建和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00个,新增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医学生1700人以上。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试点。指导湖州市、丽水市扎实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指导浙医一院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试点。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及各市开展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启动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稳妥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切实降低种植牙虚高价格。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办法,建立健全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


  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强化结果通报、补助资金挂钩等机制。科学确定2023年度主要目标任务,门急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下,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4.5%,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43%。


  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迭代“健康大脑”,实现“健康数据高铁”省市县乡村五级全面贯通。建强“医保大脑”。推进“5G+医疗健康”“区块链+卫生健康”试点。协同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归集和流转平台。

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聚焦新业态劳动者、非义务教育段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着力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进一步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稳步推进省级统筹。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编制办法,健全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制定不设差异系数病组目录。扩大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范围。


  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对浙江创新药在注册核查、注册检验等方面予以支持。



健全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健全完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推动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级疾控机构、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实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扎实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并明确考核评价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

  实施老年健康支撑行动。依托浙江医院争创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各设区市依托现有医疗资源或新改扩建等方式建设老年病医院(老年医疗中心),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率达70%以上


  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深化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立全省人口长期均衡指标体系,落实省市县人口监测预警。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深化建设5家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一流中医药大学,支持省中医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力争新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1家


  加强综合协同监管。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行“首违轻微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和非现场执法。深入实施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队伍建设。以“5年院校教育+3年规范化培训”为主,结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等多种途径,培养培训适用型全科医生1000人以上,培养高水平县级专科医师100人以上。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


  加强紧缺专业培养。推动高等院校加强全科医学、精神医学学科建设,普遍成立校级教育教学机构。深化医教协同,加强精神、重症、麻醉等专业人才和防治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


  《通知》还提出,加快建立建设发展靠政府、运行补偿靠服务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面推进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助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对加快发展地区和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完整《工作任务》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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