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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周 | 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协同创新网络构建研究

言之有范 2023-04-0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Author 范周 言唱


今日看点

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好地实现遗产价值、推动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有效手段。文章以协同创新理论为依据,针对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对于提升主体创新能力、推动资源要素整合、促进大运河文化资源转化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文章详细阐述了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并从政策、人才、科技、资金和制度等五个维度提出了构建该网络的基本思路和策略。



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是在不破坏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挖掘和利用遗产本身或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及文化元素,并通过特定的载体、方式和技术,进行适当的加工、改造、转化或再创造,从而充分释放遗产自身活力及文化价值、推动遗产活态传承及可持续发展的过程。遗产活化是传统意义的保护与传承,更要用活化方式对蕴含其中的物质及精神的价值进行解码、诠释、继承和重构,这是一个创新的过程。然而当前,我们对大运河文化的利用呈现出资源分散且配置效率低、主体创新能力弱、缺乏协调与合作等特点,没有充分挖掘遗产价值,让大运河文化真正“活”起来。而协同创新能够突破单一主体的局限性、优化资源配置,为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图片来源于京杭大运河旅游官网


一、协同创新理论及其应用价值


1.协同创新理论溯源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之下,创新环境日趋复杂,创新的构成要素和影响因素更加多元化,单一主体、小范围、单向度、单层次的创新已经无法适应发展的需要,协同创新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新范式。协同创新理论建立在系统论、协同论和耗散结构论等系统科学理论的基础之上,并引入了生物学中的三螺旋理论。该理论最初主要应用于制造业领域,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后来逐步广泛应用到经济学、管理学的范畴中,并延伸到其他产业领域,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的概念由彼得·葛洛(Peter Gloor)首先提出,即“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Veronica Serrano和Thomas Fischer指出,协同创新是将各个创新主体要素进行系统优化、合作创新的过程,可以从整合与互动两个维度来分析:前者主要包括信息、目标、绩效和行动的整合;后者主要包括创新主体之间的信息互惠共享、联合部署、系统匹配以及行动最优同步。陈劲和阳银娟认为,协同创新是以知识增值为核心,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教育部门为创新主体的价值创造过程,不仅注重知识的开发和创造,更强调知识的灵活应用和价值转换。


从概念结构来看,协同创新中的“协同”是指主体的相互关系和行为模式,而“创新”既是行动目标,也是行为过程。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通过主体的相互作用和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实现系统优化和价值创造的过程。这一过程能够提升系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产生“1+12”的非线性效用。在协同创新模式下,主体间不再只是“点对点”的合作关系,而是建立起一个跨越组织边界的动态关系网络。创新模式也从传统的线性、链式创新逐步演化为非线性、开放式、网络化创新,从而形成一个多主体、多要素相互作用、彼此支撑、协调运行的创新生态系统。


2.协同创新理论在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应用


近年来,协同创新理论及协同创新模式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产业发展及相关领域的应用逐渐受到关注。学者们普遍认为,当前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资源碎片化、配置效率低,企业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部门和区域间各自为政、缺乏聚合创新要素的有效机制等问题,而协同创新理论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具有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程金亮认为,协同创新模式普遍应用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已成为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普遍趋势;突破壁垒,推动创新要素协同和创新主体间相互合作,实现创意与科技、文化与资本融合、文化与多种相关产业嫁接是实现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选择。郑志、冯益指出,创意和技术创新协同有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并提出以政府为引导、以优势文化企业为核心、以创新平台为依托、加强行业协会地位、以本地文化为载体、以众包模式引导智力资源等协同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对策。


在协同创新理论的具体应用方面:王慧芳对非遗协同创新保护体系进行了研究,认为非遗视角下的协同创新是指创新主体间拥有服务于非遗的一致的发展目标和内在吸引力,利用各自固有的优势资源形成共享体系,并进行全方位、多样化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的活动,而政府、高等院校、企业单位、媒体、传承人和继承人是非遗协同创新保护的主体。熊正贤等借鉴了耗散结构理论,认为跨流域、跨部门、多主体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是乌江流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并提出创建阶梯协同创新结构、建立健全利益共赢机制、建立“4+4”协同创新体系等具体策略。


此外,在协同创新理论的实践探索方面,形成了湖南非遗产品协同创新平台、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西部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与腾讯共建的互动媒体设计与技术中心等。以西部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为例:西安交通大学的人文、电信、公共管理、经济与金融等七个学院形成局域协同,同时与香港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的优势学科跨界互补,联合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文化创意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构成了国际化、高水平、多学科、跨区域与领域的协同创新共同体。他们始终以实际问题为导向,整合多方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并建立负责人定期互访和相关合作人员定期流动机制,高效稳定地聚合了人才团队。


综上,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协同创新理论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产业发展及相关领域的应用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对于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也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因此,本文以协同创新理论为依据,对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图片来源于京杭大运河旅游官网


二、协同创新视角下

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1.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现状


(1)逐步建立以博物馆为核心的大运河文化展示和传播体系


博物馆是当前大运河文化展示利用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其中,既包括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等综合性博物馆,也包括扬州盐运文化展示馆、中国淮扬菜博物馆、苏州丝绸博物馆等专题性博物馆。博物馆以运河文物和文献资料的集中展示以及水利、漕运、饮食、风俗、建筑、艺术等运河相关文化和知识的普及性介绍为主,并结合公共教育活动进行大运河文化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各地广泛开展节庆、会展、艺术表演、群众文化活动等一系列运河文化展示、教育与体验活动。文化遗产传播剧《遇见大运河》融合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以运河文化为依托,搭建起东西方交流沟通的桥梁。此外,中国大运河庙会(杭州)、“大运河文化带非遗大展暨第四届京津冀非遗联展”等都有效推动了大运河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2)形成了区域性的运河文化旅游项目


在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形成了一批相对成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文化旅游项目,如桥西历史文化街区、手工艺活态馆、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东关街、台儿庄古城等。杭州手工艺活态馆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中国“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十大传承基地,这是运河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与旅游开发的一个成功案例。台儿庄古城以“百馆”“百业”“百艺”为理念,整合多种文化和旅游资源,展现了“东方古水城”的风貌和南北文化交融的运河特色。这些项目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源市场,游客参与度高且评价和反馈良好,主要分布在江南运河段的扬州、苏州、杭州等旅游城市。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代表性的运河文化旅游项目,尤其是创新性项目数量还比较少。


(3)部分运河遗迹和工业遗存实现了转型和再利用


运河沿线分布着大量漕运遗迹、建筑遗址,以及老旧厂房、仓库等工业遗存,其中已有部分在遗产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空间改造和功能转型成功获得了“新生”。杭州拱墅区拱宸桥以西一带经过“桥西历史街区综保工程”的综合治理和改造,将原来的杭州第一棉纺厂、红雷丝织厂、土特产仓库等转型为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截至2018年底其共计接待游客1627.97万人次。作为“天下粮仓”的运河标志性遗产富义仓,转型为富义仓文化创意产业园,由“物质粮仓”转变为“精神粮仓”。


2.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当前对于大运河文化的利用,仍局限在对运河历史、文物和遗迹及各种遗存承载的文化的展示和传播方面,而对于大运河文化的深刻精神内涵和遗产内在价值的挖掘和活化利用则严重不足。大量运河文化资源处于待发掘或浅层开发的状态,没有转化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资源开发模式呈现出单一化、粗放化、碎片化的特点,遗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挖掘程度偏低。从协同创新的视角来看,创新要素分散、主体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协调与合作机制正是限制遗产活化和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的关键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要素缺乏整合,资源配置亟待优化


大运河文化资源庞杂而分散,文化及相关旅游资源分布零散、不均衡,资源之间的关联性和集聚性较弱。而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所需的多种资源要素一般分散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的手中,且资源的开放性和流动性较差,这增加了资源整合的难度,导致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地方政府、社区和非遗传承人掌握了丰富的大运河遗产和文化资源,但不具备足够的资本、技术和市场资源;企业尽管具有资本和技术优势,但缺乏优质的遗产和文化IP资源;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充足的人才储备,但往往难以获得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资源结构的缺陷、创新要素的分散和资源配置的低效阻碍了资源向产品的转化及产业间的充分融合,造成了资源利用效率和层次偏低。


(2)单一主体创新能力弱,缺乏多元协作与互动


在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过程中,主体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从现阶段来看,许多地方政府不仅开发理念相对落后,在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方面也往往处于劣势;而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足,具备资源整合及创意策划能力的企业寥寥无几。尤其是运河沿线的沧州、聊城等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基础薄弱,当地政府不具备专业的市场化运作经验,运河文化资源的挖掘、加工和转化受限。此外,不同主体之间缺乏高效、常态化的信息交流与互动合作机制,阻碍了知识、创意和技术的传播、扩散与整合,导致了创新效率偏低。例如,运河沿线的吴桥县尽管拥有丰富的运河与杂技文化资源、享有较高的声誉,但当地政府在吴桥杂技大世界的长期经营过程中,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也没有与高校、企业等建立联动与合作,导致传统的旅游开发模式逐渐与新的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脱节。


(3)统筹协调机制缺位,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相割裂


一方面,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是一个涵盖多主体、多要素、多维度、多层面的系统工程,需要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与协调。然而,当前文物、旅游、交通、水利、环保等众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权责不清的问题,资源开发利用的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低。同时,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主体之间缺乏合作与互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彼此孤立。另一方面,区域之间缺乏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区域合作的范围和深度有很大的局限性。区域间的“各自为政”导致创新要素集中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的发达地区,而欠发达地区的运河文化资源往往无法获得充分的挖掘利用,导致资源的闲置浪费和文化遗产生命力的衰减。


图片来源于京杭大运河旅游官网


三、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

协同创新网络


协同创新能够推动资源整合、强化多元合作,加速创意的落地和资源向产品的转化,对于解决现阶段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创新要素分散、单一主体创新能力不足、协调与合作机制缺位等问题具有积极意义。而实现协同创新的关键是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协同创新网络是“针对系统创新所作出的一种基本制度安排”,能够通过开放式、网络式的结构,将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组织和连接起来,使知识、技术、资本、人力等在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之间无障碍流动,从而提高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增加创新主体间互动与合作的频率和深度。


1.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对于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意义


(1)有利于知识溢出与优势互补,提升主体创新能力


协同创新的核心是知识的创造、分享和转化。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知识不断转移、扩散和增值,并通过与其他知识的集成产生新的知识。协同创新网络将不同的创新主体连接在一起,使主体间通过交流与合作,加速知识的分享与整合,推动知识创新,同时综合各主体的功能和优势,增强整体竞争力。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将为大运河文化保护主体、传承主体、利用主体间的学习与交流提供平台,促进主体创新能力的提升,并通过主体间的协作与互动实现功能互补与优势整合,降低创新成本,产生规模效益与综合优势,提升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整体水平和层次。


(2)有利于要素整合与配置优化,推动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


协同创新网络能够集聚多种创新要素,使创新主体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取外部创新资源,并将自身的闲置资源投入其他主体,从而弥补资源结构上的缺陷、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依赖于运河生态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等文化与相关旅游资源的整合,以及项目策划、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等多种专业知识和资本、创意、科技等资源要素的共同投入。通过构建协同创新网络,能够加强运河沿线区域内多种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联系与整合,弥补单体资源的不足,优化文化及旅游产品的内容和结构,同时加快推动创意的落地、新技术的应用和资源的转化。


(3)有利于跨越组织边界,实现系统优化


协同创新网络能够跨越组织边界、打破行政壁垒,将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所涉及的政府部门、市场主体、高校、科研机构、社区和社会公众等主体有效组织起来,减少分歧和摩擦,增强目标、决策和行动上的一致性,实现系统优化。主体间的协同,又能够将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资源规划、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文旅项目策划运营、文创产品设计等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统筹起来,推动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之间的良性互动,高效推进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


(4)有利于区域交流与合作,实现协调发展


首先,大运河作为一条文化线路,具有整体性和区域联系性,运河沿线各地区的文化在活化利用的过程中不能被孤立地看待和割裂式地发展。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既能够加强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规避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的问题,又能够促进文化的跨区域流动和传播,以运河为纽带强化地域文化之间的联系。其次,协同创新能够推动和深化区域合作、加强区域间的资源统筹与整合,使运河沿线地区通过合作开发文旅项目和文创产品、策划跨区域旅游线路等,提升整体竞争力。同时,充分发挥优势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使经济发展滞后、创新能力偏弱、处于区位劣势的地区“借力”于先发地区,推动本地区大运河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弥补区域差异所带来的发展不均衡,促进运河沿线区域协调发展。


2.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


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研究成果,总结出协同创新网络的基本结构(见图1)。协同创新网络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根据其所处的领域和具体功能的不同,其构成要素、结构关系和运行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可以包含不同的子网络和子系统。本文主要参考和依据的是自上而下构建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的基本结构模型。在此基础上,从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过程、特征和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其中所涉及的主要参与者、核心利益相关者等,构建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协同创新网络。该网络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遗产地社区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协同创新网络中的“遗产地社区”,主要是指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核心区,即大运河主河道流经区县的社区,其与大运河之间存在着地缘和历史文化上的直接联系,是孕育形成大运河文化的主要空间和大运河重要遗产点段所在地。(包括非遗传承人)、社会公众、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协同创新平台等要素共同构成。其中,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遗产地社区和社会公众属于创新主体(主体性要素),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协同创新平台则属于支撑性要素,它们共同构成网络的支撑系统(见图2)。


图1 协同创新网络的基本结构(模型)


图2 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协同创新网络(模型)


(1)创新主体(主体性要素)


①政府:协同创新网络的引导者和推动者


政府的功能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导和推动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负责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并提供各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积极促成各种形式的合作创新。二是统筹规划,确定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框架,并进行资源统筹与整体规划。三是提供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所需的国有资源。政府是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管理者,享有运河相关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的所有权和配置权。对于适宜进行活化利用的遗产资源,政府可以在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地向其他创新主体开放其使用权,并提供创新所需的其他关键性资源。四是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创新平台的运行和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保障,并创造积极的制度和文化环境。


②企业:创新资源的集成者


首先,企业是大运河文化资源开发的主体。企业能够进行资源整合利用、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企业在资本、人才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推动文化资源产品化、市场化转型的核心力量。其次,企业直接参与内容和技术创新。企业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业的交流学习与广泛合作,进行知识的吸收、消化、整合与再创造,加速内容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进程。同时,企业也是知识、创意与市场之间的连接点。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企业能够“从外部获取创新资源并将其转化为商业价值”:一端对接高校和科研机构,借鉴其对大运河历史文化的研究成果,进行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或利用技术的研发共同进行现代化展示;另一端对接市场,利用掌握的市场数据、需求信息和渠道资源,推动文化创意的落地和技术成果的转化。


③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创造者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直接推动知识创新。作为知识创新的源头,大学与科研机构能够在研发新技术、创造新知识的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交流,实现知识的转移和扩散,不断为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输送新的技术和创意。二是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导。例如,进行文化资源调查梳理、遗产价值和文化内涵研究,为文化资源开发和产品设计奠定基础和提供素材;参与大运河文化和旅游项目的前期调研、规划设计与政策咨询,论证开发方式的科学性,指导遗产资源的挖掘利用等。三是联动政产学研,推动合作交流。高校和科研机构是政产学研合作的关键驱动力,也常作为政府、企业和非遗传承人之间的联结和纽带,能够推动主体间交流沟通和日常合作的开展。


④遗产地社区(包括非遗传承人):直接影响者和主要参与者


首先,社区及其居民为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提供场景和内容。社区是孕育大运河文化的土壤和背景,遗产的活化利用不能脱离社区这一原生环境;社区居民是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活态载体,其独特的饮食习惯和服饰文化、生活方式和风俗礼仪、价值观念和精神信仰等共同塑造了大运河文化的丰富内涵,是活化利用的重要资源和素材。其次,社区居民参与到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具体活动中。居民往往以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参与到运河沿线的主题展馆、历史街区、旅游演艺、节庆会展等项目和活动中,配合或协助开发主体进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最后,非遗传承人作为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活化与创新。他们不仅掌握了非遗的手工艺、表演形式以及实物、工具和文化场所等,而且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符号及象征资源”,可以通过独立研发、经营或与企业、科研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方式实现资源转化和产品创新。


⑤社会公众:知识传播者和重要参与者


社会公众在协同创新网络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速创新知识的传播和扩散。社会公众具有群体性、广泛性和流动性的特征,可以通过学习实践、社会交往和文化交流大大增加知识传播的范围和扩散的速度,起到创新催化的作用。二是为大运河文化资源的产品转化提供方向和依据。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必须与当代生活相融合,不能脱离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念、审美偏好和生活方式。市场需求类型和消费方式的变化引领着大运河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内容、形式、功能和结构创新。三是直接参与内容创作和产品设计。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是开放式的,不限于特定的组织和机构,公众也可以通过提供原创内容和设计元素,分享知识、灵感和创意,将单纯消费变为价值共创。


(2)支撑系统(支撑性要素)


①金融机构:为创新活动提供资本和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企业创新的各个环节提供资本保障。金融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灵活多元的融资渠道和配套的金融服务,确保产品设计研发、项目开发运营、品牌营销推广等活动的资金投入,帮助企业降低资金风险。二是为创新平台和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银行、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能够建立起稳定的投资体系,为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行及合作创新项目的开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持。三是聚集资源要素、撬动业态创新。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本运作,发挥杠杆作用,吸引资源要素集聚,推动产业融合与产业链的延伸。随着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和系统性日益增强,金融机构在区域创新网络中的地位还将进一步凸显。


②中介机构:链接创新主体并提供支持和辅助


第一,中介机构是创新主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中介机构能够对接和协调不同创新主体,并加速物质交换以及创新要素在主体间的流动,提升创新合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第二,中介机构为创新主体和创新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能够开展资产评估、版权交易、技术转移、信息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等多种服务,为创新主体获得授权、研发新产品、开发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业务合作等提供便利,是大运河文化资源向文化产品转化的“润滑剂”和“催化剂”。


③协同创新平台:协同创新网络的载体


协同创新平台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建立的,推动资源整合、主体间协作互动与创新成果转化的开放式、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是协同创新网络构建和运行的基础,是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聚集的载体。平台功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整合资源,即提供创新活动所需的各种公共资源,并将私有资源的需求方与提供方对接起来,实现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二是集成信息,即统一管理并向主体输送关键的技术、市场、金融和政策等信息;三是提供服务,即为主体提供各项软硬件设施和公共服务,辅助创新活动的开展;四是促成合作,即促进主体间的交流与互动,使主体可以突破时空局限,以灵活、高效的方式共同开展学术研究、技术交流、产品研发和项目策划等多种创新活动。


(3)要素间相互关系


在协同创新网络中,政府是主要的推动者和组织者,不仅负责搭建平台,引导和鼓励其他主体共同参与,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研究和教育资金,对社区和非遗传承人进行扶持,还能够直接参与创新,独立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进行项目开发建设。企业是创新要素的集成者,一方面消化吸收高校和科研机构转移的知识并整合内外部的多种资源;另一方面为其他主体提供市场信息和资金支持,推动智力资源和创新成果的转化。高校和科研机构是智力资源的输出端,为其他主体输送专业知识、技术和人才,并与政府、企业、社区等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遗产地社区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配合其他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社会公众一般不直接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但同样贡献着重要的知识和创意资源,并加速知识的扩散和文化的传播。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负责对接政府、企业及其他创新主体,密切各主体间的联系。协同创新平台则是整个协同创新网络的载体和承托,汇聚各个节点的创新要素,促进创新主体间的交流与合作。


不同创新主体之间以价值共识和共同的行动目标为基础和前提进行协作,既发挥各自的优势,又充分协调和互动,促进创新要素在各个网络节点之间流动,并向优势企业和产业园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集聚,加速知识创新和成果转化。同时,创新网络还能够顺畅、充分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确保自身的开放性和发展活力。当然,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逐步深入,各主体的位置、作用和相互关系都可能随着发展需求和内外部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或衍生出新的子系统、子网络,逐步从无序、不稳定状态向有序、稳定状态演化和完善。


图片来源于京杭大运河旅游官网


四、推动协同创新网络构建的基本策略


1.加强统筹规划,发挥政策引导力


政府是引导和推动协同创新网络构建的主要力量。一方面要制定总体规划,进行网络结构的整体设计和功能布局,引导网络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要高效组织和协调不同行政部门,同时调动其他创新主体的积极性,“由单纯的个体创新激励向协同创新主体间的互动激励转变”,促进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例如,美国北卡三角研究园(The Research Triangle Park of North Carolina)的协同创新网络就是由北卡罗来纳州政府全面规划、专款投资并全程参与建设的。州政府结合了当地多所大学的学科优势和区域传统产业改造的需求,整体布局创新网络的重点发展领域,建立多个研究中心,并通过优惠政策吸引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BD Technologies等著名企业入驻,不断完善网络组织架构。


此外,还要加快完善促进协同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在税收政策方面:制定针对创新型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制定针对知识产权转让、高校和科研机构横向科研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创新成果转移,盘活技术资源,提升科研创新积极性;建立针对PPP项目的税收激励体系,鼓励企业与政府合作创新等。在科技政策方面:“制定各类科技资源的标准规范,建立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简化手续和流程、加快新技术评价认定的规定,推动资源共享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在产业政策方面:制定促进与大运河文化相关的多种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融合与业态创新的政策,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体系等。在市场政策方面:完善培育和扶持市场主体、改善市场环境的政策,出台引导和刺激大运河文化及旅游消费的专项政策等。在现阶段健全的市场调节机制和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政府在制度安排和环境营造方面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


2.推进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发挥人才驱动力


智库和创新人才是协同创新网络的“大脑”,是驱动知识创新的源动力。首先,要大力推进智库机构建设。首先,要大力推进智库机构建设。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阵地,联合开展学术研究与创新活动:在加强运河学、非遗保护和传承等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集中力量进行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梳理、遗产价值评估、精神内涵挖掘与当代价值阐释,为文艺创作、文创产品设计、文旅项目开发等输送知识和创意。发挥中国大运河智库联盟的作用,整合运河沿线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广泛调动科研机构、文博机构、政策咨询机构资源,为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咨询。


其次,要全面优化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在学校教育方面,推动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资源共享,通过开放式课堂、跨学科学习小组以及产学研协同化的实践教学,强化学生的创新思维、应用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在人才培训方面,重点培养非遗传承人以及艺术和内容创作、创意设计、文化和旅游规划、项目经营管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等方面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并搭建人才学习、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同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创新人才在协同创新网络中自由流动,最大程度调动人才创新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潜力。


最后,还要积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培育创新精神和协同理念,鼓励跨学科合作与交叉领域学术和实践创新。通过积极宣传引导,举办创新大赛、创意设计大赛、遗产活化与可持续发展论坛等活动,推动思想文化的跨界交流,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有效利用创新基地、创新实验室、众创空间等载体,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热情,推动开放式创新,为协同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3.加快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科技支撑力


协同创新平台的搭建是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的基础性工作。该平台既可以整合运河沿线区域资源,集中打造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综合性平台,又可以依据主体优势和区域发展需求,建设针对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创产品研发、传统工艺振兴、数字化与虚拟展示技术研究应用等领域的专业性平台。关键是要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充分运用各种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平台的开放性与交互性,以及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创新主体的高效协作和资源要素的快速流转提供技术支撑。协同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1)研究开发平台


研究开发平台是协同创新平台的核心。创新主体可以依托平台进行分布式协作,联合开展大运河的文化研究,展示利用技术研发以及具体产品和项目的创意构思、方案设计、技术交流、测试评估等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例如,美国的开放式创新平台InnoCentive利用先进技术和网络,针对企业所面临的科研难题,与世界各地、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搭建沟通和对接的平台,促成难题需求者与供给者的快速配对,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的跨界合作与协同创新。


(2)信息交流平台


信息交流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集成管理创新的观念、设计、制造以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数据,实现数据的收集、交换、共享和处理”,推动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为信息的交流反馈以及新知识、新技术的转移扩散提供便捷的渠道,减少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


(3)资源共享平台


资源共享平台提供场地、仪器、设备等硬件资源以及研究成果、内容和形象版权、创意和设计人才等软件资源,并将分散的资源要素整合在一起,同时引导资源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倾斜和集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中介机构资源,提供包括版权交易、技术转移、专家咨询、项目孵化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服务,支持和辅助创新活动的开展。


4.完善投融资体系,发挥资金聚合力


资金是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活动开展所需的关键要素。一是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直接投入和政府采购制度,将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平台提供稳定的资金和需求保障。同时,建立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协同创新基金,设置专项经费、扶持和奖励资金等,并向创新型企业和重大协同创新项目倾斜。


二是要拓展资金来源和投入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包括企业直接投资、股权融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在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例如,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按照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的思路,形成了包括自然基金、政府专项经费、知识产权基金、协同创新子基金、银行融资及社会投资等在内的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形成了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全创新链的资金链,并形成资本间的“绳编效应”。这种方式能够将政府资金与多种社会资本有机组合,使资金体系更稳定、资金流动更加灵活和顺畅。


三是要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协同创新网络的运行及协同创新过程中的企业融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估、信用担保等提供支持,降低创新主体的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尤其要推动文化、金融与科技相融合,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通过资本吸附和聚集优势资源等方式,加速文化资源整合及转化。


5.健全协同机制,发挥制度维系力


协同机制是维持协同创新网络高效、稳定、可持续运行的保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提高信息的流动性,开放关键数据、资源信息、市场信息等,实现全系统信息共享;增强信息的交互性,建立更加便捷、灵活的信息传递与反馈渠道,确保创新主体间在目标、决策和行动方向上保持一致;搭建利益主体间协商对话的平台,形成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协同,增进彼此的理解、认同与信任。可以充分借鉴长三角地区的成功经验:每年召开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并举办金融论坛、科技论坛、城市群发展论坛等,推动区域间、主体间的交流与对话。


二是建立资源共享与合作机制。一方面要确保资源协同,建立跨越组织边界的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的开放性、流动速率和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为协同,制定协同规划,明确和细化各主体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分工,“协调各方工作方式及工作进度,加快各方文化整合,寻找多方的最佳契合点”;同时,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制定统一的行动策略和行动方案,提高合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三是完善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首先,要设置公平合理的分配规则,尤其要鼓励科研人员和文化创意人才以其知识产权获得合理收入,支持遗产地居民和非遗传承人通过就业、创业或以技术、资源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利益分配。其次,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结合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绩效奖励、创新企业或产品认定等多种措施和手段,提升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最后,要健全利益协调和纠纷处理机制,成立第三方机构,以制度化的途径整合各方利益诉求、解决矛盾和冲突。


四是强化风险控制与监督机制。一方面,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遗产监测和资源管理,防范资源风险;政府与企业共同投入关键技术研发、共担技术风险;做好创新项目(产品)评估和市场分析,规避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完善行为约束和监督机制。构建自律监督、创新主体相互监督、第三方机构监督、公众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约束创新主体的行为,避免遗产的滥用、资源的浪费和破坏以及权利的侵犯。


图片来源于京杭大运河旅游官网


五、结语


大运河文化的活化利用,其本质是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的当代转型和创新发展,从而使大运河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当代生活、焕发新的生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有必要构建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协同创新网络。其关键是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并完善政策、人才、科技、资金和制度等全方位的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大运河文化活化利用的协同创新,不是单纯的技术创新,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产业创新,必须始终围绕大运河文化的内核,强调创新过程中的文化内涵与精神属性,注重文化自身的创新与发展,避免“唯技术”的倾向和商业化的滥觞。


本文刊载于《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2020年第1期《文化产业研究》栏目。为适应微信排版,注释有删减。



END



美   编 | 李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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