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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五:破产清算 | 大成·实践指南

江苗等 大成上海办公室
2024-12-12

作者:江苗、张晶仁、罗欣、苗雨荔、赵梦真

公司因经济形势变化,产业落后,持续亏损等原因走向经营终结时,对其及时进行规范的清算并注销是控制投资者风险、高管任职风险的最佳方式。《公司法(2023修订)》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实施后对公司投资者、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规清理产能落后、亏损、停工停产或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在目前经济及法律环境下显得尤为迫切。


作为本专题系列文章第五篇,我们对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适用条件、程序时间及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讨论,仅供参考。



V

公司清算及注销路径选择之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启动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条件包括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实践中判断满足破产条件的常见情况包括:


如发现公司已满足破产条件,且拟关停公司及时止损的,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申请


1.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及专业性,很多城市出台了集中管辖规则,如北京市内的破产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由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上海市内的破产、强清案件由上海三中院、浦东新区法院等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内的破产、强清案件由广州中院破产法庭集中管辖等。没有集中管辖规定的城市破产案件一般由债务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破产申请文件


破产清算的申请文件包括《破产清算申请书》及证据文件。《破产清算申请书》中主要内容有:



3.破产清算申请的受理时间


破产清算申请提交后,人民法院需要对债务人是否符合破产条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还需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听证等。即使是资产负债比较清晰、简单的破产案件,由于北京、上海等城市案件量较大,从申请到受理通常需要比较长的等待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破产清算流程与时间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主要经历的步骤有:



如股东均配合且上述程序均能够顺利进行,资产负债无较大争议的情况下,预计程序期间在4-8个月以上。但如果相关股东不配合清算工作、存在较多未决诉讼、清查资产工作存在障碍等事项,则期限将根据具体事项解决时间无限制延长。


清算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


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的清偿顺序为:



除了有财产担保债权以特定财产变现价值清偿外,剩余债权均按照清偿顺位前一个顺位债权全额清偿完毕后再清偿下一个顺位债权,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债权金额所占该顺位债权总额比例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剩余未获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不再清偿。债权人有未受偿债权的可以向债权的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追偿。


哪些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是无效、可撤销行为?


1.破产受理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行为


如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在破产受理前1年内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行为的,管理人将会通知债务人和相对方要求撤销相关行为、恢复原状,或提起撤销之诉。实践中破产受理前1年以前的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也有可能被视为损害债权人利益,被法院判决撤销。参考案例:上海市某基金管理中心与知爱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沪7101民初1026号)。该案中,债务人无偿转让名下子公司股权行为发生在2019年7月,债务人破产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虽子公司账面已资不抵债,但该无偿转让股权行为仍被视为损害债权人利益,被法院判决撤销股权转让行为,将股权恢复登记在债务人名下。


2.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的个别清偿


个别清偿指的是: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存在破产条件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管理人可撤销个别清偿行为,要求获得清偿的债权人返还清偿款。参考案例:南通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案((2019)苏民终177号)。该案中,债务人将对第三方的债权转让给债权人,抵消对该债权人的部分债务行为被认定为个别清偿行为,经法院判决予以撤销。


个别清偿的例外情形包括:对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在担保财产价值范围内的个别清偿;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维持债务人日常生产支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其他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清偿。上述例外情况中的清偿行为或经过强制执行程序实施,或使债务人财产受益,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不属于可被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


管理人及债权人向股东、董事追责的常见理由


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向破产公司追责的常见理由包括:


1.因为没有移交完整的财务账册等资料,不配合履行清算义务使得债务人最终无法进行全面的清算,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对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参考案例:某公司与张某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案((2024)沪7101民初146号)


2.股东与债务人存在人格混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股东就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参考案例:叶某、广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终28163号)


3.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向责任人追回财产。参考案例:某某有限公司与李某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沪7101民初591号)


破产清算后的最终结果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剩余未清偿部分债务债务人不再清偿,债务人法人主体注销。如债务人股东不存在未实缴出资、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行为被追究责任的,对债务人破产清算完毕后未清偿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结语


破产清算适用于财务状况较差,资不抵债的公司清算退出。不存在违规行为公司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能够较好地实现破产公司与股东、高管的风险隔离、债务隔离。但从相关案例可以看出,债权人通过清算程序发现股东及高管违规行为并主张承担相关责任的途径也较多,存在违规行为的股东及高管不会因为公司完成破产清算程序并注销后免责。同时,破产清算在目前实践中存在受理排期长、处置资产程序不够灵活等问题。选择以破产清算程序完成清算注销工作的公司更加需要在清算前充分自查,合理判断并化解风险。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本系列其他文章: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一:公司清算前进行风险自查的必要性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二: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要点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三:拟清算公司常见问题及解决思路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四:自行清算



作者介绍

江 苗


大成上海 合伙人

pascal.jiang@dentons.cn



江苗律师系大成上海科技、媒体与电信行业组的合伙人。江律师在TMT行业服务有超20年的客户服务经验,所覆盖的细分行业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IT设备和服务、软件、大数据分析、云计算、芯片、区块链、无人驾驶和新能源汽车等。江律师擅长在高度监管的行业中,为中资和外资客户的中国市场准入设计合适的投资和合作结构,完善与合作方的合作安排,保护核心知识产权。江律师对中国的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合规业务有着独到的理解和深刻的实践经验。在涉外破产领域,江律师亦具有丰富经验。

张晶仁


大成上海 合伙人

jingren.zhang@dentons.cn



张晶仁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争议解决、债务追收及破产。张律师长期服务数十家知名企业,所涉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房地产、互联网、化工及新能源等行业。

在争议解决领域,张律师从业以来主办了数百起商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熟悉各种诉讼法律与仲裁规则,胜任复杂的商业争议解决纠纷,能够基于客户的立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在债权追收领域,张律师除了通过诉讼方式催收外,其还能够利用各种非诉讼的方式进行催收,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就复杂个案设计、实施各种可行的方案,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破产领域,张律师曾担任多个重大破产项目的管理人,亦具有丰富经验。

  欣


大成上海 合伙人

xin.luo@dentons.cn



罗欣律师系大成劳动法团队的合伙人律师,工作地点为上海。在加入大成之前,罗欣曾历任二家顶尖专业劳动法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高级律师,并曾兼任某知名500强公司的中国区劳动法顾问。罗欣专长于劳动法及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他的工作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制造业、金融业、IT业、医药业、市场研究业、零售业等。罗欣主要负责劳动法律相关文书的起草及各类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调解、仲裁及诉讼)。他经常就协商解除、裁员、停工事件、集体协商及内部调查等案件提供现场支持。

苗雨荔


大成上海 律师

yuli.miao@dentons.cn


赵梦真


大成上海 律师

vanessa.zhao@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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