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温州中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为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9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光林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郑国栋、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方飞潮、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俊、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叶希希、民事审判第六庭助理审判员金晓平、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陈默;人大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党委副书记阎芳老师、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副教授、学科规划科科长路磊老师、团委副书记肖晶老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人大法学院一直重视与实务部门合作培养法律人才,温州法院在商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等方面都具有很多创新经验,希望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能够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实务培训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韩大元院长还介绍了法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路径方面的情况。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潘光林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温州法院系统最近几年在破产审判、商事审判、刑事审判、家事审判、执行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法院的审判工作离不开学术界、高校学者的指导和支持,非常高兴能够与人大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希望能够在实务培训、课题合作、疑难案件指导等方面得到人大法学院及其各位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潘院长还介绍了温州经济发展和法院审判方面的整体情况。
在座谈环节,双方就下一步合作的重点内容和合作形式的创新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时延安副院长介绍了人大刑法基地的研究情况,杨东副院长介绍了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研究情况,徐阳光副教授介绍了破产法中心的研究工作,党委副书记阎芳老师、团委副书记肖晶老师介绍了学生实习实践和课外调研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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