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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 北京破产法庭:以法治之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安静的厂房、待业的职工、焦急的债权人、沉寂的资金池……如何盘活各类资源,为濒临破产的企业注入“强心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何整合各项规则,为面临困境的企业提供“指南针”,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加大破产保护法治力度,2019年1月,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五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发扬首善精神,强化改革创新,在赋能中小微企业、攻坚大要案审理、涉外破产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推首都新质生产力发展探索破产审判的北京方案。1以时间换空间快解中小微企业危机首张AI“影响辅助诊断”三类证、首个自主可控的大型医疗AI公共服务平台,全球首家神经疾病人工智能研究中心……2022年,“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被列为“十四五”规划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彼时,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医智公司)在AI医疗领域高歌猛进,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等资格认定,正在逐渐成长为一家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研发的“头部”企业。可就在2023年6月,安德医智公司向北京破产法庭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家势头正猛的科技企业“命悬一线”?破产重整又能否让企业“起死回生”?原来,在公司快速成长的关键期,融资突然断档,出现流动性危机,核心科研项目推进严重受阻,科研队伍面临解散,公司先后采取了多种自救方式,均未能奏效。无奈,只能转而向法院求助,申请破产重整。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某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一无奈之举,让公司迅速完成了破产重整、实现重生,免于被破产清算。像安德医智公司这样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想要通过重整获得重生,时间就是破局的关键,只有以时间换空间,才能实现企业迅速“回血”,让企业重新轻装上阵。2022年4月,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节约破产成本,构建简易、快捷、高效的重整程序,北京破产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等,创新出台了《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安德医智公司的快速重整就得益于此。北京破产法庭在裁定受理安德医智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后,根据《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快速开启企业救治通道,根据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时间指导管理人快速引入共益债投资,为企业引入资金,并将资金用于科研项目验收、重要合同继续履行和职工工资清偿,及时延续企业核心科研项目,维护了科研团队的稳定。与此同时,为了破解公司因多轮融资导致的决策困境,以股权调整的“小切口”解决公司治理的“大问题”,通过引入新股东并重新制定章程,全面调整公司利益格局,破解“一票否决”优先权引发的公司治理瓶颈。不仅如此,北京破产法庭根据企业家是企业核心软实力的特点,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出资人梁某承诺为企业提供服务不少于3年的前提下,创新应用《试行办法》第26条设立的“出资人权益保留规则”,公平公正调整出资人权益,为梁某的相关债权人有条件保留并适当增加公司股权,以此换取梁某的个人连带债务免责,同步化解梁某的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重新激发企业家的创造潜力。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北京破产法庭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为企业引入投资1.5亿元,以担保债权人组、普通债权人组100%同意、出资人组97.19%同意的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北京破产法庭围绕北京市“2025年前基本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聚焦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和具体关切,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主营业务属于前沿科技、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推定其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精准识别、靶向施策,量体裁衣、快解危机,迅速抓住司法挽救的窗口期,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先后助力多个符合首都城市发展战略的企业渡过成长阵痛、破解发展困境,逐步摸索出一条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破茧重生之路。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五年来,共为近80家企业提供重整、和解司法救治,为企业引入投资约1500亿元,稳住9.6万职工的工作岗位。2跨省协调重组系统化解大型企业风险2024年春节假期,湖南省长沙市的铜官窑景区里,打铁花、花鼓戏、水秀舞……一场场热闹非凡的表演接连上演,让慕名前来的游客连呼过瘾。谁能想到,这个景区一年前还濒临倒闭边缘,而帮助景区扭亏为盈的,正是北京破产法庭。铜官窑景区是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公司)的核心资产,长沙铜官窑公司是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文旅公司)的核心下属公司,受到自身融资过重等因素影响,新华联文旅公司面临紧迫的债务危机及退市风险。为化解危机,位于北京市的新华联文旅公司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破产重整,于是一道难题摆在了法庭面前——同样陷入困境的长沙铜官窑公司,管还是不管?显然,如果不进行集中管辖并统一推进程序,而由两地法院分别管辖,需要不同的管理人对多个重整程序进行协调,所需沟通成本大、耗时长,工作效率和重整效果得不到保障。为了实现最好效果,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8条的规定逐级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确定由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经过跨省统筹重整,共为企业引入投资近20亿元,新华联文旅公司成功摘星脱帽,千余名职工不必再担心失业,长沙铜官窑景区又恢复了生机。跨省协调需要魄力,更需要能力。在新华联文旅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北京破产法庭推动适用“预重整”机制,主动前移司法挽救关口,在预重整阶段指定临时管理人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重整效率和成功率。该案在预重整工作的基础上,重整程序各环节快速推进,重整计划执行仅耗时14天,极大程度缩短了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期限。“预重整”只是北京破产法庭在审理大型企业破产案件中的有力举措之一。在审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中,法庭运用“庭前诊断机制”,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就引入专业力量,提前摸清企业资产负债底数,为企业提供破产前辅导,实现庭外诊断与庭内重整的有序衔接,推动企业风险化解进入快车道,紫光集团从进入重整到终结重整程序仅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北大方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则是另一个典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适用“新老划断机制”,以保留资产设立新方正集团承接相应业务和职工就业,以待处置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对受益人补充分配,一揽子化解集团全部债务风险,有效隔离方正集团历史遗留风险,最大限度提升了企业整体效益。大型企业破产与首都乃至国家发展大局关系密切。大型企业往往涵盖国有、集体、民营等不同性质的企业,涉及银行业、二级资本市场、高精尖产业等不同领域,对其重整不仅是对企业内部债务、股权、职工、经营的直接调整,还是对企业外部涉及的社会责任、经济秩序、产业结构的间接调整,凸显了在新发展格局下,企业升级、业态创新、市场维护以及国际实践对破产审判提出的新需求。北京破产法庭坚持立足全局、着眼大局,一方面,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连续推出各类创新机制、填补破产制度规则空白,逐步构建起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的重大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另一方面,法庭积极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携手有关部门合力打通破产程序外溢性风险化解、资本市场融资等瓶颈节点、重点难点,推动实现破产重整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3探索涉外规则发出破产法治中国声音2023年1月16日,北京破产法庭作出一份破产裁定,认可德国亚琛地方法院的破产程序,并准予外国破产管理人在我国境内履职。这起案件是北京破产法庭处理的首起跨境破产案件,也是国内首例适用法律互惠原则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案件。在没有任何裁判规则、先例和经验的情形下,北京破产法庭是如何从无到有,作出这样一份裁定的呢?考虑到我国与德国之间既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破产相关的国际条约,也不存在跨境破产领域事实互惠的实际情况。北京破产法庭首先把目光转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内地首份对跨境破产协助作出规定的专门性文件,对跨境破产协助意义重大。此外,北京破产法庭吸收国内民商事裁判承认与执行过程中的互惠关系审查认定标准,并在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及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破产程序的公共属性特征、法律规则适用的连续性需求等,最终在适当软化互惠原则审查标准的基础上,适用法律互惠认定我国与德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在此基础上,北京破产法庭还对承认外国破产程序法律条件及适用标准的分析、审查程序的确定、后续救济的安排等问题进行了严谨的论证分析,更是通过主动、全面、严格地审查申请外国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各类材料,确保跨境协作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我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高水平开放体制机制,并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方面进行部署。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逐渐深化,尤其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大背景下,国际贸易及企业跨国经营日益频繁,跨境破产领域越来越需要对接国际规则,也越来越需要中国声音。2024年9月26日,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新加坡司法部联合主办的“亚洲破产改革论坛”在新加坡举办,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王玲芳代表我国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和改革情况进行发言,使世界了解了我国健全破产法治的坚定步伐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果。北京破产法庭还多次参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评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开展的金融部门“破产与债务重组”指标评估工作,选派优秀法官参加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2024年度亚洲破产改革论坛、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会议等,推动国际和区域间破产司法协作,让世界听到破产法治的中国声音。行至水穷,坐看云起;立桅劈波,破浪开局。北京破产法庭将坚持立足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秉持国际化视野,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进的姿态,以无愧于时代的司法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破产审判事业新篇章,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持续保驾护航。来源:《人民法院报》2024年11月18日第6版公号责编:丁小雨本订阅号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处共同维护,本着交流思想、砥砺智慧的宗旨为学界同仁分享资讯。本公众号首发、转发、转载各类资讯,并不代表中心与学会的立场,文责由作者自负。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刊发的首发或原创作品,请务必联系作者本人并同时联系中心与学会秘书处获取授权,并标明转自“中国破产法论坛微信公众号”。联系邮箱:insolvencylaw@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