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新书 | 王欣新 李旺荣为《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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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文库”是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精心打造的破产法学术品牌,与中国破产法论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文库共分为五个系列:论坛文集系列、学术著作系列、经典译著系列、实务指引系列、破产法茶座系列,得到了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大力支持。
以下为读者推送的是实务指引系列最新出版的《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目录。该书由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坚主编,王鹏权律师副主编,劳晓洁、陈维、范平淹律师编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先生应邀作序。该书的出版得到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剑敏副院长的大力支持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的悉心指导;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分社社长沈小英、编辑刘莹亦对该书多有助力。
我国对于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建立统一明确的审查规则,在理论和实务上也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该书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专门研究破产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的司法实务书籍。
为了充分揭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该书从破产审判实践出发,对学术专著、期刊论文、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等文献进行了全面检索,梳理了管理人审查利息债权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现实争议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观点和见解,亦对管理人的每一项利息审查提出了可操作的建议,增强了本书的实用性。问题导向、资料丰富、观点鲜明是本书的三大亮点。为方便读者阅读,该书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将其中涉及的重点法律法规以附录的形式进行整理。
诉讼程序和破产程序中的利息问题是具有共性的,该书探讨的问题不仅可以直观地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实践提供指引,同时,对于法官、诉讼律师、公司法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司法实务工作者来说,同样是有价值的参考工具书。
《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
序言(一)
王欣新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是站在破产债权审查确认第一线的,债权的审查确认必然会涉及本金与利息两部分债权。一般而言,破产债权本金的审查与确认相对简单一些,而破产债权利息的审查与确认,由于破产法的特别规定和利息存在的种种特殊情况就会复杂得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以冯坚主任为首的管理人组成写作团队,奉献给大家的《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一书,专门就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的审查确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古人云,“治大国若烹小鲜”。本书所涉及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算不上破产程序中的重大题材,或曰所治者非“大国”也,但作者仍以“烹小鲜”之严谨文风,呈献全面、深入且富有创见的研究成果,实值得我们点赞。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原则上都是通过商品交换完成的。在商品交换中,非即时清结的信用交易会在交易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通常都是要收取利息的。因此,债权的利息或曰利息之债在保障市场经济交易秩序、维护债权人债务人正当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在破产程序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清偿矛盾格外激化。在债权数额的审查确认上,本金的确认规则与非破产程序差异不大,利息债权则因破产程序的复杂性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所以,正确审查破产利息债权对管理人来说,不仅是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基本要求,也是其需要时时面对的巨大挑战。但当前立法对债权利息问题的规定往往散见于不同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则文件之中,有些问题缺乏规定,有些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在理解上易发生歧义,各地法院就利息问题所作裁判文书中的裁判观点也存在很大分歧。这些现实问题给管理人的破产利息债权的审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为此系统地梳理和研究破产利息债权审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求确立管理人的利息债权审查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正是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一书写作的重要意义之所在。
通观本书,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法理和实务问题的解决为导向,体系完整、内容全面。当前对破产债权利息问题的研究探讨较松散,本书在完整、严谨的体例框架下,对管理人审查利息债权中的重点及难点问题以及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探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研究,包括职业放贷人中的利息、金融贷款的利率上限、主从债权停止计息及迟延履行利息能否优先受偿等诸多前沿问题,力求囊括管理人在审查利息债权中的各种常见情形,以敷实践之用。
第二,引证资料全面充实,注释丰富详尽。本书在写作中对文献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多渠道的法律检索,充分总结并提炼了不同的理论学说、我国现行立法的具体内容、其他国家的立法例、各地司法机关的立场和态度等,并以注释的形式在书中进行了标注,以便读者可以复原原始资料以进行独立研究。尤其有价值的是,本书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较全面的检索,并将不同裁判观点的典型案例均以附录的形式进行了收录。丰富的基础资料和注释不仅可以直观地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核实践提供指引,也对法律界人士的理论研究和诉讼实务活动颇有裨益。
第三,观点鲜明突出,论述有理有据。在充分检索资料、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并熔炼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本书将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就书中总结的每个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力求观点新颖、见解独到。在提出观点主张的同时,本书还对管理人的每一项利息审查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增强了本书的实用性。本书不仅可以供法律界人士进行理论研究探讨,而且也是一本不错的关于破产债权利息问题的全面工具用书。
本书的结构紧凑合理,共分为六个章节及两个附录。
第一章主要论述破产利息债权审查确认的基本原则,重点论述的是利息债权的审查确认具体规则,但考虑到破产案件的复杂性及规范的滞后性,仅仅探讨具体的规则显然是不够的,确立一般性的基本原则同样非常重要。所以本书在探讨具体的利息债权审查规范的同时,努力确立能够贯穿整个利息债权审查规则的基本原则,唯有如此才能帮助管理人在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而找不到具体的审查规范时也能作出正确的审查结论。根据基础理论和实务需要,本章主要提出了不报不审原则、裁判优先原则、合法合理原则、政策考量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5个审查原则。
第二章主要论述利息债权审查中的一般性法律问题。首先明确了利息和利率的概念与内涵,然后就民间借贷利率审查规则、金融贷款利率审查规则、利息审查计算公式、利息的结算与支付、破产程序中的停止计息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其中,对破产程序中的停止计息规则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停止计息规则的立法目的、“附利息的债权”的判断标准及目前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探讨激烈的主从债权停止计息、职业放贷人的利息等问题。
第三章主要论述罚息(逾期利息)审查中的法律问题。金融机构申报的破产债权往往都已逾期,逾期就会产生逾期利息,而且逾期利率也比正常利率要高,利息审查的结论对债权人的利益影响重大。故该章就管理人审查罚息(逾期利息)债权中的主要问题作了全面的梳理,主要包括罚息(逾期利息)概述、罚息(逾期利息)起算日的确定、罚息(逾期利息)利率审查规则、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罚息利率审查、罚息(逾期利息)利率超限时的处理及罚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并存时的处理6个方面。
第四章主要论述复利债权审查中的法律问题。在破产债权审查中,金融机构申报的债权中,计算复利的占比非常之大,这对管理人的审查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本章从复利概述、复利规范梳理、复利利率审查规则、复利计息周期及复利基数审查规则5个方面对复利审查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中就目前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罚息能否计算复利,复利能否计算复利等问题作了全面分析。
第五章主要论述迟延履行利息审查中的法律问题。该章结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从迟延履行利息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迟延履行利息相关概念梳理、债权人未申报迟延履行利息时的处理、迟延履行利息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迟延履行利息新旧计算规则的衔接与适用、对“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理解和适用、迟延履行期间跨越2014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日)时如何确定利率档次、迟延履行期间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处理方式、迟延履行利息计算基数的确定、《迟延履行利息批复》与生效法律文书的冲突解决、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一般债务利息时的处理、迟延履行利息能否优先受偿12个方面就管理人如何审查迟延履行利息、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分配顺序作了全面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
第六章主要论述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利息审查问题。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海南座谈会纪要》)存在很大的分歧,这些分歧给管理人审查利息问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该章在全面归纳司法实践中的不同观点和做法的基础之上,从争议的开端、《海南座谈会纪要》的历史背景、《海南座谈会纪要》的适用范围、《海南座谈会纪要》的补充和完善、“受让日”的确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界定、是否停止计息在破产债权审查中的考量、一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利息审查问题及金融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如何审查8个方面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利息争议问题作了系统的梳理和研究探讨。
最后一章为典型案例和重点法律法规的附录。该章附上了与本书中探讨的核心问题有关的典型案例,主要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的典型案例及重点的法律法规,并以索引的形式作了分类梳理,以便读者查找阅读,不同裁判观点的展示也有助于引发读者的思考,为法律界人士办理破产案件以及诉讼案件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本书作为由国内优秀破产管理人团队,经深入研究后写作的关于破产利息债权审查与确认问题的司法实务研究专业书籍,具有很好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价值。本书的出版对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的利息债权审查制度,尤其是其操作规则,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我相信读者们也可以从本书中获得关于破产利息债权的有益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欣然,是以为序。
2019年8月21日
《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
序言(二)
李旺荣
“注意看那些
在窗户光线里移动的尘屑。
它们的舞蹈就是我们的舞蹈。
我们鲜少用心倾听我们内在的音乐,
但我们莫不随着它起舞。”
——鲁米
我们做任何选择都是为了追求好处——古波斯诗人、哲学家鲁米用这样的诗句表达了人性中对“利好”的普遍欲求。在破产管理的法律实务中,利息,相对于破产企业的大宗资产而言是个小问题,却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大问题。在破产程序中,经过漫长的债权催收程序而积累下的巨额利息与债权人的利益休戚相关,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利息债权被不当增加、其他债权被不当稀释,这对管理人而言,也潜藏着巨大的执业风险。如何在关涉多方“好歹”的时候,完成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的使命,是我们对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的意义之所在。
我国对于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建立统一明确的审查规则,在理论和实务上也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专门研究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的司法实务书籍。为充分揭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书从破产审判实践出发,对学术专著、期刊论文、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等文献进行了较为全面地检索,在归纳、提炼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独到的见解和可资参考的方法。
另外,本书还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将其中涉及的重点法律法规以附录的形式进行整理。诉讼程序和破产程序中的利息问题是具有共性的,本书探讨的问题不仅可以为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提供指引,同时,对于法官、诉讼律师、公司法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司法实务工作者来说,同样是重要的参考工具书。
本书编写组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团队成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们仍能抽出时间进行实务研究,这种精神很令人感动。今年恰逢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成立25周年,本书的付梓出版既是大公人送给自己特别的“生日礼物”,又是大公所在业界亮出的成绩单,可喜可贺!最后,希望大公所的破产管理团队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国的破产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9年7月15日
公号责编:胡姝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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