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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焱国 | 为当事人减轻赔偿责任

本编委 黄梅文哲 2022-12-28
▲李正阳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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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曾经受卜某兵的委托,办理了一起劳务纠纷案。


2019年11月22日,卜某兵与九江振亮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九江振亮公司将襄阳东西轴线道路工程鱼梁洲段(水中渣土分离提炼)项目分包给卜某兵。卜某兵有4条船参与该项目施工。2020年7月6日,卜某兵雇请景某龙到襄阳货00538号施工船上干活。


当年7月9日下午5点多钟,因工地停工,景某龙通知其子景某波开车接他回家,打通电话后,景某龙收拾自己的日用品和衣物,坐在施工船客厅等候。景某龙坐在椅子上抽烟,火机掉到地上,景某龙弯腰捡火机,一头栽在地上。同船工友卜某某发现景某龙口鼻流血,拨打120急救中心,将景某龙送往襄州区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同年7月9日20时死亡。

后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双方对死亡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7月8日,死者妻子唐某娥和死者儿子景某波向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卜某兵、襄阳通江公司(事故船登记在该公司名下)、赵某青(事故船的所有人)、九江振亮公司(卜某兵与该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列为被告,要求四被告承担原告各项损失904820元。


民事诉状诉称:景某龙在位于襄阳鱼梁洲打捞局附近水域船上工作时受伤,经襄州区人民医院急救后于当日死亡。

法院立案后,于2021年9月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四被告答辩均认为,景某龙是突发疾病死亡,与被告无关,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庭调查中,原告根据自己的主张,进行了举证。


卜某兵举证时,列举了门诊病历一份、司法鉴定书一份、景某龙养老参保信息二份、证人证词二份。证明当天中午景某龙喝了白酒;景某龙突发疾病不是在劳动中发生的;景某龙是因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肌梗死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本案是劳务纠纷而不是劳动纠纷(景某龙出生1962年8月10日,他是特殊工种,于2017年8月1日提前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其他三名被告没有向法庭举证。原、被告经过法庭辩论后,未达成调解意见。


法院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死者景某龙与卜某兵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景某龙系因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肌梗死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景某龙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未对自己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妥善照顾自己,最终导致本次疾病的发生,对此其应负主要责任;卜某兵作为雇主,系雇佣行为受益人,7月9日中午景某龙在船上饮用了白酒,说明卜某兵未能尽到管理责任,故本院酌定由卜某兵承担损失的30%。

法院认定,二原告主张襄阳通江公司、赵某年、九江振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法院认定,本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司法鉴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820820元。


判决:一、卜某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唐某娥、景某波各项损失260246元。二、驳回唐某娥、景某波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唐某娥、景某波,被告卜某兵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于2022年5月1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点评:本案关键在于景某龙与卜某兵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法律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除故意自残或者自杀外,用人单位要全额补偿。


法律有关劳务关系方面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景某龙于2020年7月9日死亡之前,已经享受养老待遇,并领取了退休金。景某龙与卜某兵之间是劳务关系,最后法院根据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判决卜某兵承担本案260246元的责任。

2022年6月19​日

作者简介

刘焱国,黄冈市黄梅县新开镇上五房村人。【链接】黄梅老兵口述: 从农民到律师如何爱?         苏彤女人应该找个什么样的男人?
暮春游黄梅东河五祖名僧与蒙古大汗我的精神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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