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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佛山一学校女生被骗感情冲进教室掌掴男友

话说佛山
2024-08-31



诋毁性不高,侮辱性很强,一个男人被说只有三秒是什么一个感受!佛山一学校女生冲进教室掌掴男友:女生走到男友面前,质问男友:你很缺爱吗?你就是一边问她要爱,一边来找我开房是吗?我睡过的男人数你最差劲三秒男!

此话一出,震惊四座,原来男生已经和这名女生发生了关系,一边和原来的女友保持男女朋友关系,一边和新女友发生关系,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啊!


  
1、这下好了,不单单只有你自己知道,它只有三秒钟了,现在全网的人都已经知道了!都说分手和吵架的时候可以见人品,这句话不是假的。

2、如果这个男的真的是一脚踏两船,他做的确实不对,但是这个女的选择这样子方式去报复这个男的,把自己搞得又尴尬,又不好的地步

3、本来校园恋爱就是属于早恋的一种情况,发生了这种事情,还当着教室里那么多同学做出这样的动作和说出这样的话,带给除了对对方不好的形象,对自己的形象也是大大的打折扣的,现在大家都知道你这个女的是卷子了,以后找女朋友还敢找这种的吗?谁还敢要她呢?




4、无论感情怎么样?女生一定要懂得自己自身结爱,每个人的感情都没有一帆风顺的男人偷腥,自古以来又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在一段恋爱中,虽然男方是过错,但是你也要有心理准备,不要一出了问题就用这种极端型的方式去解决,最终只会导致双方真的分手,没有挽留的余地

刚才这条新闻的时候,我再看看我身边的女儿,我在想,我一定要好好教育我的女儿,以后一定好好保护自己,就算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能做太极端,太冲动的事情出来。(本地优质作者联盟 )




“我睡过的男人,你最差劲”广东佛山一位女大学生闯进教室辱骂脚踏两只船的男友,并狂扇他的耳光。原来该男生跟她谈恋爱时,竟然还没有跟前女友分手。男生给出的理由是自己跟原女友虽然没有感情了,但是对方很关心他,他舍不得分手,因为他缺少爱。(来自《杭州日报》)

网传视频中,一位身穿黄色吊带T恤的女大学生进入正在准备上课的教室,走到坐在前排的男生旁边,质问男友:你很缺爱吗?你就是一边问她(原女友)要爱,一边来找我开房是吗?



女生接着按着男友的头,再问:你是怎么做到的?你知道我对每段感情都很认真吗?你为什么能做到一边勾引我,一边去找她呢?说完,女生非常气愤地在男友的脸上连扇了三巴掌,把眼镜都打掉了。

整个过程,男生一言不发任由女生摆布。女生打完耳光后,继续训斥:你不要装成一副很无辜的样子,使用苦肉计。你玩地下情很刺激吗?就你这三秒男,玩完一个又一个。我睡过的男人,你最差劲。



遇到谁被欺骗感情,都很气愤,但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渣男”“海王”的行为并不违法。像这位女生因男友劈腿,就公然闯进男生的教室,当着全班的面盛气凌人地训斥,狂扇耳光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违法或者构成犯罪?

首先,女生扇耳光的行为伤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极强。根据《刑法》刑法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以及扒光“小三”的衣服等行为。显然,该女生的行为,还未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因此,该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其次,女生扇耳光的行为情节轻微虽不构成犯罪,但已经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男生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部门来追究“野蛮女友”的行政责任。

最后,女生侵犯男生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健康权等人格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生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女孩子从被感情欺骗的受害者,转变成为施暴者。用“私刑”来惩罚别人的过错,以暴制暴得不到同情,反而将自己推向另一个深渊。你觉得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作者:李律师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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