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禅城区、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通告
申报时间
缴费标准
(点击查看大图)
参保对象
2.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禅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禅城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4.在禅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申报方式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3.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1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2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已申报中途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但在2021年9月底前尚未成功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市参保)。
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
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