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碧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佛山市委批准,佛山市纪委监委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碧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碧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纪法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报建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碧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佛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佛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碧辉开除党籍处分;由佛山市监委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碧辉简历
李碧辉,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百色人,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区房产管理局局长;佛山市规划局党组成员、顺德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2年1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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