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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 | 陆俭明:对构式理论的三点思考

八万学者关注了→ 语言学通讯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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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式理论的三点思考

陆俭明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中文系 

摘    要: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从事实与理论两方面说明构式理论有用但不能包打天下。第二部分从外在语言和内在语言两方面说明构式的产生。从外在语言方面来看,语言的变异是常态,语言变异被频繁使用并泛化,就会逐渐固化为新的语法构式。从内在语言方面来看,“构式源于认知”,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加以假设说明——“由内到外运作”的假设和“由外到内运作”的假设。第三部分以实例说明构式理论需与语块理论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第四部分提出一个可以进一步探究的问题:构式与语言信息结构该是什么关系?

关键词:构式理论; 构式的产生; 语言信息结构; 

文献来源: 陆俭明.对构式理论的三点思考[J].外国语,2016,39(2):2-10.    

作者简介:陆俭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等17所海内外大学的荣誉教授。

陆俭明教授

01

构式理论有用但不能包打天下

研究和教学实践表明,构式理论有用。

首先,它能用来解释运用传统的句法上“主—谓—宾”、语义上“施—动—受”这样的句法分析思路难以解读与解释的语法现象。我们曾举过下面这样的例子( 陆俭明2008) :

( 1) 一锅饭吃了/吃不了十个人。

例( 1) 这种句子在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学中当然不会碰到,但是万一哪个外国学生在哪里听到或看到这样的句子,其中每个词的意思他们都能懂,但不会知道整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们就会来问我们。我们如果只是跟他说: 这个句子,从句法上说是“主—动—宾”关系,或者说是“主宾倒装”句; 在语义上是“受—动—施”关系,外国学生还是不能知道那句子是什么意思。像“一锅饭吃了/吃不了十个人”这样的句法格式,用构式理论解读这些句法格式,可以作出比较好的分析与解释。再譬如,“走来走去”,我们可以认为是两个“动趋式”构成的并列结构或者说连动结构; 那么下面例( 2) 里的“吃来吃去”呢,该怎么分析?

( 2) 吃来吃去,还是黄瓜馅儿饺子好吃。

现代汉语里根本就没有“吃来”和“吃去”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仿照“走来走去”那样来分析。构式理论可以对“吃来吃去”作出较好的解释。

其次,构式理论将会引导我们去深入思考这样的问题。譬如说,为什么同一个动词可以出现在语法意义完全不同的构式之中,与别的词形成不同的语义关系。请看实例:

( 3) a. 张三吃了一个面包。【动作事件构式】

b.张三吃了李四三个苹果。【表“取得”义双宾构式】

c.一锅饭吃不了十个人。【容纳量数量关系构式】

d.吃来吃去还是黄瓜馅儿饺子好吃。【表“反复掂量主观认为”构式】

(4)a.老太太刚坐下。【动作事件构式】

b.一条板凳坐五个人。【表“每”义的数量对应构式】

c.沙发上坐着一位老太太。【存在构式】

d. 一条板凳坐不了五个人。【容纳量数量关系构式】

很明显,例( 3) 里“吃”与动作者之间、例( 4) 里的“坐”和动作者之间那种“施事—动作”的语义关系,只在a句里凸显,在b、c、d句里都是潜在的,凸显的是另外的语义关系。这说明,第一,实词性词语之间,语义结构关系具有多重性( 陆俭明2010a) ; 第二,对于实词,我们应该而且也需要仔细分析其意义内涵。而这两方面都是以往词汇研究所不注意的。

第三,从实用的角度说,构式理论的运用使汉语教学在某些非常规句法格式( 如存在句式、性状比较句式、兼语句式、隐现句式①) 的教学上开启了新的教学方法———“构式—语块”教学法,这种教学法有助于激活学习者自身具有的人类某些方面的认知共性,以便更好地将外国学习者引导到学习、掌握汉语中带有汉语个性特点的句式上来( 陆俭明2008,2009b,2011; 苏丹洁2010,2011,2012) 。

构式理论有用但不能包打天下。大家知道,构式理论源于菲尔墨的框架语义学( Frame Semantics) 和对英语中习语“let alone”和“What’s X doing Y”的分析,后由普林斯顿大学的Goldberg形成完整的理论并正式推出。Goldberg和后来的Croft( 2001) 都认为语言中至少在句法平面上,存在的就是一个个的构式。但关于构式的范围,学界有不同认识。Goldberg在1995 年的专著中所谈的构式还是结构性图式( constructional schemas) ,即句法构式。可是她在2003 年发表的文章和2006 年推出的新著,将构式的范围扩大到了语素、词、复合词,认为“含一个语素也是构式”。而王寅( 2011) 认为Goldberg这样做“增加了解释力”( 见第一章第三节2.“认知语言学家论‘构式’”) 。我们不这样认为。我们觉得,Goldberg将构式的范围弄得过于宽泛,以致造成了自身不可克服的矛盾,甚至难以自圆其说。举例来说,Goldberg把语素也看作是一种构式。可是众所周知,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那么语素这种构式跟句法层面上的构式,显然会存在着“在要素上无法统一”的问题。Goldberg对构式的定义中核心的观点是“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那么我们要问: 语素这类构式,如语素“涩”这一构式,其形式是什么? 我们只能说是“语音形式”; 然而,句法层面的构式,其形式显然不是指其语音形式,应该或者说可能是指形成构式的 和形成构式的 。可是这一来,对构式的“形式”的理解就会存在概念上的本质差异———不同质的“形式”。看来Goldberg是想用构式理论去代替以往的所有语法理论,以解释所有的语言现象。事实上是办不到的。不要说构式理论办不到,可以说任何一种语法理论都办不到。一种切合语言事实的理论方法,可以而且应该能解决若干语言问题,解释若干语言现象,但都不可能包打天下。对一种新生的、迅速为学界吸纳的理论方法,采取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态度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都不能看作是科学的态度和做法。

再说,构式理论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与探究。下面谈三个问题。

02

构式是怎么产生的?

构式是怎么产生的,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20 世纪50 年代爆发“乔姆斯基革命”之后,学界对语言逐渐有了新的思考。随着心理学、认知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首先应该将语言看作是存在于人脑心智中的“自然客体”( natural object) ,是人的认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面的认识,语言应该有“内在语言”( internal language,简称I-language) 和 “外在语言”( external language,简称E-language ) 之分( Chomsky 1968,1986) 。“内在语言”包括一个运算程序( computational procedure) 和一个词库( lexicon) ,是存在于人脑心智中的自然客体,是意象图式经过大脑处理后形成的表征系统( system of representations) 。“外在语言”,是内在语言的外部表现形式,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符号系统”。

就外在语言来看,“在言谈交际中常常会突然出现似很不合逻辑的说法”②,用刘大为( 2010a,2010b) 的话来说,在交际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会出现许多“修辞构式”。刘大为先生所说的“修辞构式”里的“修辞”,用的不是传统意义上“为了某种修辞目的而采用某种修辞手段”这一含义,而是泛指在交际过程中由各种因素致使出现“大量不典型、非常态、使用受到一定情境局限的句子”。语言事实告诉我们,语言在发展过程中发生变异可以说是常态。“修辞构式”的产生,就现代汉语来说可以见到如下多种情况( 详见陆俭明2016) :

1) 故意多次重复某些词语,以起强调作用,随之模仿并逐渐泛化。如: “成功的必要条件,第一是勤奋,第二是勤奋,第三还是勤奋。”

2) 为了表达的经济,故意省略,并逐步泛化。如: “赶时间写论文| 赶写论文| 赶论文”“倒卖X票| 倒票”“抛售股票| 抛股票”。

3) 功能扩展并逐渐泛化。如: 动宾格带宾语( 如“聚焦雾霾”) ,形容词带宾语( 如“幸福千万家”) ,名词带宾语( 如“她只知道宝贝她的儿子”) 。

4) 外语或方言句法格式的渗透。如: “从来默默无闻、一向低调的他”和“问问明白| 研究研究清楚”“知不知道? | 清不清楚?”。

5) 改变词序。如: “用这把刀切| 切这把刀”。

6)改变搭配规矩,并逐渐泛化。最典型的是“被X”和“很N”说法的出现。

7)隐喻并仿造,然后泛化。如:“走来走去|想来想去|吃来吃去还是黄瓜馅儿饺子好吃。”

这些“修辞构式”的出现,一般是出于表达的特殊需要,如第1) 小类的故意重复、叠用,以及第6)小类的“被X”,便最有代表性了,并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修辞效果; 有的则是为了表达的经济,第2) 小类就最有代表性了。不管属于哪一小类,都是先在某个人的言辞中或某种媒体上出现的,然后扩散即或慢或快地说开去,因此都将成为修辞研究的对象,同时也为汉语语法发展史研究者所重视。

“修辞构式”都是临时性的。不少可能只是昙花一现。譬如,日本当代汉学家大阪大学教授杉村博文先生在一次日汉语法对比的报告中举过这样一个例子( 杉村博文2014) :

( 5) 压轴菜终于上来了,这是最后的也是最高的高潮。方师傅一直在锅灶边忙着,这时候他也跟着蹄髈一起露面了,大家拍起手来。却不是拍蹄髈,而是拍方师傅的。

“拍蹄髈”( “为蹄髈这道菜拍巴掌喝彩”之意) 、“拍方师傅”( “为方师傅的精湛厨艺和辛勤劳动拍手喝彩”之意) 这种“修辞构式”就只在这段文字里起某种特殊的修辞作用,这种修辞构式只是“昙花一现”。

有不少“修辞构式”则在广泛运用的基础上逐渐固化演变为新的语法构式,最典型的如上面举到的“吃来吃去还是黄瓜馅儿饺子好吃”这类说法。“吃来吃去……”实际是由“走来走去”这种原有的语法构式通过隐喻,并仿造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化出来的一种“修辞构式”,它被泛化而且为人们所频频使用。请看:

( 6) a. 喝来喝去还是龙井茶对我的口味。

b. 挑来挑去还是那条裙子最好看。

c. 住来住去最后还是觉得住乡下最舒服。

d.听来听去我还是最喜欢《梁祝小提琴协奏曲》。

e.穿来穿去还是那件衣服穿着舒服。

f. 吃来吃去没有一个菜好吃的。

g. 扒拉来扒拉去没有一个姑娘合老太太心意的。

在频频使用中逐渐固化为“V来V去+ VP”这样一种新的语法构式。这一新的构式的构式义是,“在行为动作所能涉及到的诸种事物中,反复掂量,或主观认为‘要数某事物较为/最为合意’,或主观认为‘哪个都不合意’”。

有的“修辞构式”目前虽然还未最后固化,如“很NP”修辞构式和近些年首先在网上出现的表示否定、讽刺义的“被X”修辞构式,但可以预见日后会固化为新的语法构式。促使“修辞构式”“凝固”为或者说“固化”为新的语法构式,其因素看来是多方面的。从表面看,首先当然是看能否被广泛使用,是否被泛化; 而能否被广泛使用、被泛化则取决于这种“修辞构式”是否符合经济原则,是否具有特殊的表达作用。一句话,“凝固”或者说“固化”取决于是否符合交际的需要。

总之,语言的变异是常态,语言变异被频繁使用并泛化,就会逐渐固化为新的语法构式。这也就是认知语言学家Langacker( 1987) 在20 世纪80 年代所提出的“基于使用的理论”( usage-based theory) ; 而几乎同时功能语法学家Hopper ( 1987 ) 也提出了“浮现语法”观( Emergent Grammar) ,强调不是“语法先于用法”,而是“用法先于语法”。

从内在语言考虑,确认“构式源于认知”是毫无疑义的。Goldberg( 1995,2006) 已认为语言中存在的是一个个构式,到Croft( 2001) 更是强调这一点,认为构式是句法表征的“原素单位”( Primitive Unit) 。既然语言中存在的是一个个构式,而语言并不跟客观世界直接联系,都得经由认知域,因此构式只能“源于认知”。

当然,“构式源于认知”应该说还是个假设,这还需由脑神经科学、心理学和神经语言学的学者们通过实验加以证实,但目前一般都还认同。然而,在语言学领域,包括Goldberg本人在内都未对此假设作出具体的论证与说明。Goldberg( 1995) 只是认为“构式义跟人类经验有关”,提出了“情景编码假设”,但对这一假设只是作了这样的原则性表述: “与基本句子类型对应的构式把与人类经验有关的基本事件类型编码为这些构式的中心意义。”我国有学者对此进行过一些探讨( 陆俭明2006; 施春宏2013) 。现在,我们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作如下两种新的假设:

假设一③【“由内到外”运作假设】

ⅰ.客观世界(客观事件或事物以及彼此之间客观存在的关系等);

→ⅱ.通过感觉器官感知并形成直感形象或直觉;

→ⅲ. 在认知域内进一步抽象由直感形象或直觉形成意象图式;

→ⅳ. 在认知域内借助内在语言进一步由意象图式形成具体的概念框架;

→ⅴ. 该具体的概念框架投射到外在语言,寻找最能表示该概念框架的具体的表达构式———可能已有的构式能用来表达,也可能跟已有的构式发生碰撞,产生新的“修辞构式”,并呈现为具体的句子;

→ⅵ. 按“修辞构式”呈现的句子多次反复运用,并将进一步抽象概括,便分别在内在语言和外在语言形成相应的、稳定的语义框架和新的语法构式。

“假设一”是就说话人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感知或认识,用某种言辞表达出来这一过程在说话人认知域中的运作。具体说,当一个人有所感悟、有所认识并要将此感悟或认识传递给他人时,在认知系统上该是如何运作才足以将能用来传递此感悟或认识的某种“修辞构式”“发明”出来?

假设二④【“由外到内”运作假设】

当外在语言输入某个句子,譬如“他被杀害了”或“他被捐款了”,该句子进入听话人的认知域就要接受核查。为什么? 核查什么? 我们知道,一个正常的人,一般两三岁之后就在认知域中不断积聚以母语为载体的内在语言结构和相应的概念结构所需遵循的规则或准则,所以外在语言输入的句子自然就会接受内在语言所形成的结构以及相应的概念结构所需遵循的规则或准则的核查。核查结果,无非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完全符合认知域中所存储的各种规则或准则,如“他被杀害了”,符合“被+ 及物动词+ 了”的规则,就完全通过并接受。

第二种情况是,并不完全符合认知域中所存储的各种规则或准则,如“他被捐款了”,是“被+不及物动词+ 了”,认知域中没有这一规则。没这规则怎么办呢? 大脑就开始由数据驱动进行“自下而上”的搜索、处理,形成各种初步的意象图式,并作出由不同概念结构组成的不同理解,诸如( 施春宏2013) :

(a)某人并不想捐款但被人劝说、引诱、要求或强迫而捐了款;

(b)某人并未捐款而由他人冒捐从而被认为自己捐款了;

( c) 某人并未捐款而被他人传说捐了款;

( d) 某人并未捐款而被他人在统计中写成捐了款;

( e) 某人虽捐款但并不想让他人知道,却被人打听到后说出了捐款。

所理解到的各组概念结构,根据认知心理学的一些理论,其相应的各个意象图式间的关系,可设想为多种模块化模式:

1)或是各意象图式之间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的联接模式;

2)或是各意象图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的互动激活模式;

3) 或是各意象图式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意象域,由更高一级的、更抽象的语言表征系统来统领各意象图式的重组模式。

无论是哪种模式,各个过程都是在“内在语言”中经由数据驱动进行“自下而上”( bottom-up) 的搜索、处理和经由概念驱动的“自上而下”( top-down) 的处理这二者互动而完成的。而在这加工、形成过程中还将会受到各种语境,包括社会性语境的影响,这种影响对形成更高级的抽象表征系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更高级的抽象表征系统就是有可能成为新构式的雏形“被捐款”。再通过泛化并接纳新的词汇进入该新构式( 如“被就业”“被苗条”“被教授”“被82% ”等) ,从而最终形成了稳定的不同于“被杀害”“被批评”的带有讽刺和否定意义的“被X”这一新的语法构式。

“假设二”是就听话人或阅读者对所听到、所看到的话进行接收并解读这一过程在听话人或阅读者认知域中的运作。具体说,听话者或阅读者是基于什么样的机制如何能接受他人“发明”出来的“修辞构式”并能从中领悟他人所要传递的感悟或认识?

以上都只是假设,希望能成为引玉之砖,但愿大家一起来进一步修正、完善这两种假设。当然也可以推翻这两种假设重新作出假设。我们认为,做好这项研究工作将有助于对构式理论的更有力的论证,而且也将更加有益于修辞学与语言学前沿理论的对话,使修辞学更好地融入现代语言学。

03

构式理论是否必须与语块理论相结合?


Goldberg构式理论的基本观点是(Goldberg 1995,2006):

ⅰ.构式是形式和意义(含功能)的配对物(pair);

ⅱ.构式本身能表示独特的语法意义,自身有独特的语义配置方式(即独特的语义结构关系);

ⅲ.构式的形式、意义都不能从其组成成分或其他构式充分推知。

构式语法理论的这些观点符合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关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完形( gestalt) 原理。但我们认为,构式理论真要发挥它在句法研究中的作用,需要与语块理论( Chunk Theory) 相结合。

语块理论是由缪勒( Miller 1956) 的短时记忆理论演化而来的。国内外二语教学界和自然语言处理与研究学界已经广泛使用这种理论来为教学、为自然语言处理服务。我国目前在二语教学界对“语块”这一术语的使用,更多的还是从词汇角度来考虑的,其含义大致相当于英语里的formulaic language。本文所使用的“语块”“组块”术语,其含义分别相当于英语的chunk或chunking。语块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根据心理实验所提供的数据,大脑运用语言进行组码( 即编码)也好,解码也好,能容纳的离散块的最大限度是七块左右( 即 ± 7) ,关注范围是四块左右( 即 ± 4) ;这样,一个经过组块( chunking) 而成的语句表面看是由若干个语素或者说若干个词组合成的,实际的组成单位是语块( chunk) 。语块是“人类信息处理能力的实际运用单位”。( 陆丙甫2008)

2009 年5 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所举行的“首届全国语言语块教学与研究学术研讨会”上,我提出了“要从构式认识语块”的看法。后来我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构式—语块”句法分析法。( 陆俭明2009a,2011)

为什么要提出并强调构式理论需要与语块理论相结合? 请看一例:

例( 7) 是现代汉语里的一种存在构式,句子不论长短,不管怎么分析,都得分析为A、B、C三部分———存在处所、存在方式、存在物。那三部分就是构成存在构式的三个语块。

按照上述构式语法理论和语块理论,语言的句法层面存在的是各种各样的构式; 而构成构式的组成单位是语块。构式,可能只包含一个语块,可能包含两个语块,也可能包含多个语块。前面我们所举过的“V来V去+ VP”构式,就可以认为由两个语块构成: 一个是“V来V去”,其形式特征是,前后两个动词相同,前一个动词后面带上趋向动词“来”,后一个动词后面带上趋向动词“去”。另一个语块就是那VP,会有两种形式,或是“还是/还数+ 形容词性谓语的主谓短语”,如例( 6) a—e各句; 或是一个否定的周遍性结构,如例( 6) f、g两句。

我们所说的“语块”,是在对构式语法意义的分析、认定的基础上,通过对构式自上而下的分析所获得的构式直接的组成成分,从意义上说,它是组成构式所不可缺的语义成分; 从形式上看,可能就是一个词,多数情况下是由词依据该语言的句法规则所组织起来的句法结构。

我们认为,通过整合构式语法理论和语块理论形成“构式—语块”句法分析法,形成一种新的句法研究思路。“构式—语块”句法分析法不是要代替从古希腊传承下来的“句法上‘主—谓—宾’、语义上‘施—动—受’”这种传统句法分析法,而是对传统句法分析法的必要的补充。对于不便于用传统的“句法上‘主—谓—宾’、语义上‘施—动—受’”这种句法分析法解读的句法结构,就可以用“构式—语块”句法分析法来解读。而这种补充体现了句法分析的发展与深化。前面已经说了,这种分析思路,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实验性的运用,结果证明,对某些句法格式的分析其效果优于传统的分析思路。

运用“构式—语块”分析法,要求对所分析的构式作如下几方面的具体研究与分析(陆俭明2011):

1)该构式表示什么样的独特的语法意义?

2)该构式可分析为几个语块?是个什么样的语块链?

3)从词类的角度看,该构式是一个什么样的词类序列?

4)组成该构式的每个语义块由什么性质的词语来表示?

5) 该构式能在什么样的语义背景下使用,不能在什么样的语义背景下使用?

04

构式与语言信息结构该是什么关系?

这里所说的“语言信息结构”是指用语言作为载体而形成的信息结构。我们知道,语言是一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而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因此也可以认为语言也是一个信息“编码—解码”的系统。语言,作为是一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 而作为一个信息“编码—解码”系统,也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最早注意这一问题并作了一定论述的,当推布拉格学派的创建人马泰休斯( Vilém Mathesius,1882 -1945) 。他一再强调“语言是一个价值系统”,“语言是交际的工具,思维的工具”,因此,“语言研究应以交际需要为出发点”,“分析语言现象要首先考虑其功能”,“要以功能为依据”。具体说,“研究语言应从语言功能入手,然后去研究语言形式”,因为“说话人先想到要表达什么,然后才去寻找适宜的语言形式”。马泰休斯还从语言信息结构的视角把一个句子分为主位( theme) 、过渡( transition) 和述位( rheme) 三部分。主位是“话语的出发点”,是“所谈论的对象”,是“已知信息”; “述位”是“话语的核心”,是“说话人对主位要讲的话,或与主位有关的话”,也是说话者要传递给听话人的主要信息,这叫“未知信息”( new information,亦称“新信息”) ; “过渡”是属于“非主位的但又负载最小交际能力的成分”( 转引自刘润清1995) 。例如: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国内外对语言信息结构的关注与讨论开始多起来了。从语言信息结构的理论观念来分析汉语一些语法现象的研究成果多起来了。一般认为,语言这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中,按音义结合体的大小可区分为: 语素、词、词组( 短语) 、句子、句群、段落、篇章。语言信息结构只跟句子、句群、段落、篇章这些语言动态单位相对应,因此一般将语言信息结构分为句子信息结构和篇章信息结构。跟构式关系密切的当然是句子信息结构。关于句子信息结构,需要明了的一点是: 句子所传递的信息跟句子所表示的意义不是一码事。例如: “你有钱吗?”这一问句,就句子所表示的意义来说,该问话表示问话人询问听话人有没有钱。可是它所传递的信息可以因说话环境的不同而不同。言语交际实践告诉我们,句子的意义是句子所传递的信息的基础,而句子所传递的信息一方面取决于句子的意义,另一方面取决于句子所处的语境。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喻,句子的意义如同光源,它光芒四射,任何一根光线,遇上某个语境,就呈现并传递某种信息。

构式跟句子信息结构是否挂得上钩呢? 这里不妨举个例子:

例( 9) 、例( 10) A、B、C、D各句都属于存在句。从构式语法理论的角度该如何处理? 我想可以有两种分析、处理思路:

一种思路,这A、B、C、D四类句子分别属于四种不同的存在构式,只是各构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基本相同,那A、B、C、D四种构式彼此同义或者说近义。这样分析处理的理由是,四者形式明显不同,意义上也有细微的区别。姑且称这种分析处理思路为“甲思路”。

另外一种思路,这A、B、C、D四类句子表面看不同,但属于同一个存在构式,理由是所包含的语块是完全一样的,都是存在物、存在处所、存在方式,而排序的不同和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细微差异,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这个“其他因素”是句子传递信息时所遵循的准则,换句话说,根据表达的需要,采用了不同的信息传递方式或者说不同的表达形式: A例,以存在处所为话题,以存在物为自然信息焦点。B例,以存在处所为话题,以存在方式为自然信息焦点。C例,以存在物为话题,以存在处所为自然信息焦点。D例,以存在物为话题,以存在方式为自然信息焦点。姑且称这种分析处理思路为“乙思路”。

以上所述,实际反映了对同义或近义构式的两种分析策略:

一种分析策略,即甲思路,将同义或近义的句子都在构式这一层面处理,认为不同形式的存在句分属不同的构式,只是这些不同的构式都“表示存在,表静态”,因此是同义构式或者说近义构式。这样分析处理的理由与好处是: 第一,保持了构式“形式和意义相匹配”这一原则。第二,如果承认句法层面存在的就是一个个构式,那么构式就其本质而言,就类似于结构语言学里所说的“词”,因此句法层面的构式应该而且也可以一条一条罗列。第三,跟词一样,构式也可以作“内部”分析,也可以揭示构式之间的同义、近义甚至反义关系( 比如“热不到哪里去”跟“热死了”构成反义构式关系) 。这个思路带来的问题是,只要形式或意义不同就是不同的构式,这样,一个语言中所存在的构式将会是无限的,而所有构式都只是孤立地存在,不能显示同义或者说近义的一个个构式之间的内在联系。

另一种分析策略,即乙思路,将同义或近义构式放在构式和语言信息结构两个层面上来处理,认为这A、B、C、D四种句子不仅都表示存在,而且包含的语义块相同,所以从构式层面说是同一个构式; 至于其语义块次序的不同,放到语言信息结构层面去加以解释,即这是由于信息传递不同要求而对那存在构式所包含的语义块进行了不同的排序。这样处理的好处是,便于研究把握一个语言中所存在的相对有限的构式,并引导研究者要注重构式所包含的语块的研究,能较好显示同义或者说近义的一个个句子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个思路带来的问题是,第一,何以证明A、B、C、D四种句子所包含的语块是绝对一致的? 第二,需要重新给“构式”下确切的定义,而不能只简单地说“构式是语言中意义与形式的匹配物”。

到底取哪一种分析策略好? 这是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注释


1.存在句式,如“台上坐着主席团”;性状比较句式,如“张三高李四一个头”;兼语句式,如“请大夫看病”;隐现句式,如“村里死了一头牛”。 

2.詹卫东2015年9月13日晚在电话里所言。 

3.其中第ⅳ条设想是根据束定芳教授的意见设立的。束定芳一个很重要的意见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知往往一开始就有语言(特定词语)的参与,如果是这样,语言往往就起到了引导和决定的作用,而不是到最后阶段再选择具体的词汇。”(2015-9-12给我的电邮) 

4.深圳大学的纪瑛琳教授为第二种假设提供了很好的意见,谨在此致以深深的谢意。 

外语学科实证类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研修班 

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主讲人:许宏晨教授、姜峰教授、王峰研究员

编者按

参考文献略,欢迎查阅《外国语》2016年第2期纸质原文。

本文编辑:上海理工大学 孙雨

本文审核:吉林大学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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