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为实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用2到3年的时间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2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举办“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启动仪式,双方共同签署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推出“悬赏执行”新举措。
据了解,“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人民法院为减轻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与人保财险联合推出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通过借助保险优势,申请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支付较少的保险费用,就能调动更大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自身案件的执行工作,快速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
据悉,“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约定,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满足以上两种情况的任一种即可构成承保前提。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经法院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赏金赔付责任,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费率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于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3000元。
会上,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刘延斌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聂文军共同签署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现场有7名申请执行人现场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投保单,其中签单最高的悬赏金额10万元,最低的3000元。
刘延斌表示,今后,执行“悬赏保险”将成为法院打击“老赖”的又一柄利剑。汝州市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执行悬赏保险,用“司法+保险”的创新模式,为执行攻坚工作探索出一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