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多头执法、监管常态化……来看看宜春这个单位的变化
10月14日
宜春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就2019年环境执法“放管服”改革工作
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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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环保最优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环保综合执法改革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
加大了“放”的力度
优化了“管”的方式
提升了“服”的实效
在“放”上做到优化协调高效
一、落实属地执法原则。着力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在环保改革中成立了县级环保综合执法大队,赋予属地执法职能;
二、增强一线执法力量。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将主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层环境执法部门承担。对多个单项环保检查行动由市级统一协调、合并为综合检查,由市、县统一完成或直接交由县级完成。
在“管”上做到科学合法合理
一、机构改革重新调整生态环境管辖执法范围。按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各相关部门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事项,统一划归生态环境部门行使,减少多头执法,避免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情形。
二、全面实现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由以前的重点污染源月查、一般污染源季查转变为“双随机”抽查,由普查转变为带问题查,由人查转变为机查。定期评定并公布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执法监管频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三、全程记录阳光执法。大力推进移动执法系统运用,对每位执法人员均要求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进行现场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在系统内进行现场监察记录、询问笔录的填写,照片、影视资料的留存;
四、严格规范执法。制定了《宜春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和《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列出了“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宜春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且编制公布了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
在“服”上做到廉洁精准贴心
一、实施廉洁执法监管服务。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日常环境执法工作的特点,今年2月制订了廉洁公正执法承诺书,要求执法人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江西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纪律要求,公开驻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
二、积极提供环保法律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执法人员在入企检查过程中同时对企业进行环保普法宣传,帮助企业理解法律要求,并指导企业及时整改环境问题;
三、开展信访贴心服务。执法人员在处理事关群众环境权益的信访件时,既依法严格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又设身处地急群众之所急,仔细聆听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并与当地政府协商处理群众面临的困难;
四、善用行政调解手段解决问题。在接到市民对诸如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情节较轻的常见的环境问题投诉时,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首先会邀请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自愿的方式面对面陈述问题,协商研究解决方法,使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今年以来
宜春市在整治环境违法问题
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环境行政处罚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95件,罚金2189万元,执行到位1856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3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4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件,行政拘留23人,移送刑事拘留案件1件,刑事拘留1人。
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方面,截止今年9月18日,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613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005家,整合搬迁类96家,升级改造类512家。
在化工园区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各地已排查完6个化工园区及148家化工企业,其中需关闭退出的企业4家、搬迁5家、转型升级6家、停产整改企业19家、边生产边整改企业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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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举办第三届学术文化月活动
学术文化是医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支撑和引领医院发展的重要软实力。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举办的第三届学术文化月活动于10月15日正式拉开帷幕。本届学术文化月活动以“聚焦大健康、共赢新时代”为主题,旨在加强医联体单位之间沟通合作,提升学术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内容包括三部分:召开医联体理事会会议和医联体大会、成立宜春市研究型医院学会、举行30余场学术交流研讨会。整个活动将从10月15日一直持续到12月21日。
来源:欧阳娇兰、彭芝慧
编审:杨娟、章芳
编辑:欧阳娇兰、彭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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