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局公布药品十大案例,看后就知道为何要修订药品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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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文体路铭心大药房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2019年6月3日,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临漳县文体路铭心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执业药师未在岗销售处方药、药房从业人员无2019年健康证、药品计算机管控系统未安装使用、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混放等问题。临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2019年6月13日,临漳县局执法人员再次复查,发现上述问题依旧未整改。02
魏县老百姓药房销售假药案
根据群众举报,魏县市场监管局先后在魏县老百姓药房检查发现“高效风湿通痹胶囊”30盒和“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1盒,随向济南和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查,并经邯郸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两种产品应按假药论处。03
李某销售假药案
04
驳瀛养生馆
未经批准配制药品案
2019年3月6日,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立即组织对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驳瀛养生馆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祖传宫廷御方慢性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喷粉等药品、配制药品的原料药、空瓶和一些标签,且标识有主治等字样。
经唐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产品属于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自制药品。丰南区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05
王某珍销售假药案
2019年5月20日,古冶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唐山市古冶区林西机场道南侧集市检查发现,王某珍销售“麝香杜仲天麻丸”,外包装显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998)DH-29号,规格0.5g×60粒,生产厂家:山东华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11/22,经唐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产品为假药。06
金某艳无证经营药品案
2019年4月26日,根据举报线索,唐山市古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古冶区林西南工房14楼1单元2号金某艳处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金某艳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诊疗行为并销售药品。执法人员当场对其经营地点内销售的药品实施行扣押封存。07
石家庄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制售假药案
2019年2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正定县天鹭家园住宅小区内某住宅,涉嫌生产膏药问题进行检查,当事人提供了石家庄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现场检查发现,在客厅及走廊堆放有若干纸箱,有的纸箱里存放有膏贴和包装盒,有的箱子装有成品膏药“消瘤膏贴”、“接骨膏贴”等若干盒,房间内有液化气灶一套,熬制膏药铁锅2口,原材料120斤。08
无极县诺康大药房
经营销售假药案
2019年4月12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无极县诺康大药房经营的骨痹欣胶囊,标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4/03,国药准字Z10980260,数量26瓶,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中未查询到该药品信息。
经查,2019年4月10日,无极县诺康大药房韩某超通过QQ联系购买了上述骨痹欣胶囊,购进数量27瓶,价格每瓶1.5元,尚未进行销售,货值金额:40.5元,没有向供货者索要药品生产经营证件及票据,也不知供货者姓名等联系方式。
经石家庄市局向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产品认定意见,认定上述产品按假药论处。石家庄市局于2019年6月10日对无极县诺康大药房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骨痹欣胶囊27瓶;2、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202.50元;3、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无极县诺康大药房投资人韩某平、经营者韩某超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石家庄市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9
任丘市康达药店经营假药案
2019年2月3日,任丘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协查函有关线索,对任丘市康达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药店营业厅、库房、计算机系统未发现协查函中相关药品。经深入调查,药店工作人员付某娟通过微信从杨国庆的人手中购进过波立维、立普妥、拜糖平(拜唐苹)三种药品,并在该药店值班时自行进行销售。付某娟供述购进该药品无随货同行票据及供货方资质,购进数量、金额、销售数量、金额无记录,数据不详,现无库存。10
黄骅市宁园诊所无证经营药品、
医疗器械案
2019年7月2日,黄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黄骅市开发区大华家园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北侧两间平房内有药房、输液大厅,并有病人在输液,但当事人刘秀华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刘秀华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来源: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公众号“河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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