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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千万别再“挂证”了……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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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真的别再挂证了,“挂证”或许可以在短期内提高收入、减轻药店成本,但和被查处后受到的处罚和限制来看,终究得不偿失。

又有20名执业药师“挂证”被罚!

8月1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67号)》,通报了20名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

通过《通告》获悉,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管局相关要求,近期,广东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

经广东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20人,涉及19家挂证单位。

目前,被查出“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中,有19人已被注销执业证书,剩余1人暂未注销。

广东省药监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此外,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多人或多次被查实执业药师“挂证”、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情形的,将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直到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情况统计

无独有偶,7月20日、7月28日,广东省药监局分别通报了52名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涉及51家挂证单位,截至通报时,已有40名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证书被注销。

除广东省外,今年1月至今,福建、江西等地也公布了一批存在“挂证”行为的职业药师名单及其处罚结果。

今年3月份,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撤销并注销一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

今年1月份,江西省药监局公布撤销33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将不良信用记录录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系统,三年内不予注册。其挂证单位或受因连带责任受到相应处罚。

执业药师,真的别再“挂证”了

在2019年3·15晚会曝光了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后,全国各地开展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动,无数执业药师、药店因“挂证”被罚,在严监管重处罚整治行动下,执业药师“挂证”情况有所缓解,但打击“挂证”并未结束,跨入2020年,新疆、陕西等省就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等地更是运用人脸识别、定位打卡等方式,保证执业药师到岗。由此可见,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已成常态。

按照规定,被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面临撤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并且,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被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属于医保定点的,将被通报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在此过程中,药店涉及弄虚作假的还将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尤其是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提供处方药销售虚假信息、销售的处方药无法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涉事药店和执业药师或将被刑事追责。

“挂证”或许可以在短期内提高执业药师收入、减轻药店专门请一个执业药师的成本,但和被查处后受到的处罚和限制来看,终究是得不偿失。

随着检查频率和技术手段的提升,未来,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执业药师,真的别在挂证了。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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