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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原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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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第一批“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亮相洪桥
近日,长兴县洪桥所5名执法队员成功申领“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此举标志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镇域层面迈出重要一步,执法人员将打破身份、岗位限制,以双重身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执法权。
按照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在县委编办、县局的大力支持下,为体系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洪桥所科学谋划、扛实责任、主动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实体化运行,稳妥推进改革任务顺利落实,真正实现行政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下一步,洪桥所将对照事项清单,坚持一证双用、一沉到底,实现“人随事转”,聚焦主责主业,全方位打造“一专多能”执法队伍。强化部门协同和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1+5+8+N”洪桥模式的基层实践,有力破解基层执法“管不了、管不好、多头管”的问题,真正实现治理能力与执法效能双提升,实现镇域范围内整体智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