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改革!“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原来是这样的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3-08-26


提醒

近期微信公众号平台调整了推送机制,点击上方 “食药法苑 ”  → 点击右上角“...” → 点选“设为星标 ★ ”,以后就能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文章啦!


食药法苑

点击关注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

   

长兴第一批“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亮相洪桥

近日,长兴县洪桥所5名执法队员成功申领“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此举标志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镇域层面迈出重要一步,执法人员将打破身份、岗位限制,以双重身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执法权。

按照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在县委编办、县局的大力支持下,为体系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洪桥所科学谋划、扛实责任、主动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实体化运行,稳妥推进改革任务顺利落实,真正实现行政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下一步,洪桥所将对照事项清单,坚持一证双用、一沉到底,实现“人随事转”,聚焦主责主业,全方位打造“一专多能”执法队伍。强化部门协同和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1+5+8+N”洪桥模式的基层实践,有力破解基层执法“管不了、管不好、多头管”的问题,真正实现治理能力与执法效能双提升,实现镇域范围内整体智治目标。


吴兴首批“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件下发啦

    根据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有关部署,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完善系统信息、确认主体资格、省级旧证清理等工作后,日前,所有执法队员已申领到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埭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7名执法队员成功申领“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双执法主体”证件的证件名称、证件编号、发证机关、二维码与普通执法证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执法主体,除了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外还加上了埭溪镇人民政府的字样。
    2021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湖州市吴兴区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吴兴区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分类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除埭溪镇外,其他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乡镇(街道)后续将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逐步换发下沉执法队员的“双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来源:监管论坛
相关链接 ↓↓

▶  药店查验健康码不到位,市监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  卖一盒药被罚12万,药店不服诉至法院,结果……

▶  购买大量超市食品投诉牟利,“打假卫士”涉嫌敲诈勒索被抓

▶  判例!多次购买逐一索赔,不支持惩罚性赔偿

我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