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官的人均结案数
周子实: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马普刑法所博士
隗佳:马普刑法所博士研究生
一、争议:德国法官太懒还是太累?
在德国,法官是太懒还是太累,这是一个老话题。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法社会学家对这一问题进行过争议。有学者比较了多个发达国家(地区)法官的办案量,认为德国法官平均每年只办理206件案子,办案量仅有英格兰、加利福尼亚的五分之一,而人均司法开支却是这些国家中最高的,进而指责德国法官懒惰懈怠,主张对法官进行业务考核与监管以提升司法效率。而另有学者表达了异议,认为现实中的德国法官也都是在满负荷工作,不存在比他国法官懒的情况,办案量低的关键在于德国政府对于司法程序之前与之后的支持不够。
即使到了今天,这一争议也仍然存在。一方面,德国法官的人均结案数量与其他国家相比似乎少很多,而且由于受到法官独立与终身制的保障,在部分法官那里确实出现了效率低下的问题。2014年一个有意思的案件是,一名法官由于结案率过低而遭到了法院院长的催促,结果该法官将院长告上法庭,声称其侵犯了宪法所赋予的法官独立。另一方面,从整体上看,大多数法官都承受着很大的办案压力,抱怨工作繁重、待遇差的文章频见报端,以至于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都哀叹“太多的案件,太少的法官”。
二、冲突:法官职位该削减还是增加?
前述争议在现实中突出反映在法官职位削减的问题上。从整体上看,德国法官的数量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一直保持稳定,但是部分地区的政府始终有着削减法官职位的冲动。在政府看来,法官人数多、办案效率低,占据的财政支出过多,因此时不时就想削减一些职位以节省开支;而在法官看来,自己的办案量很大,工作很辛苦,应该多招人,而不是裁员!
2007年,北威州计划削减司法体系中的1000个职位(包含78个法官与检察官职位),一方面是认为电子化办公已经大幅减轻了实际工作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司法效率的低下——荷兰的人口与北威州相近,但是法官与检察官的人数仅有北威州的一半![1]这一计划当然遭受了来自法检的强烈抗议。
2015年发生在勃兰登堡州的示威游行可谓是矛盾的典型体现。该州政府试图削减十分之一的法官与检察官的职位(100个),一方面是由于该州的案件数量降低了20%,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该州与其他州相比司法效率低下——有的案件,别的州三个月就可以审结,而该州需要五个月。可以说,这次改革有着精简人员、提升效率的目标。[2]为了反抗这一改革,该州150多名法官与检察官举行了游行示威——要知道,根据德国法律,法官与检察官作为公职人员是没有这一政治权利的,因此他们实际上是在知法犯法。法官与检察官的主张当然是:改革违背宪法,侵犯法官独立,而且我们的工作其实也都是超负的。
三、官方数据计算得出的人均结案数
德国法官的每年人均结案数是多少?在我国一些文章给出的数据中,有的是计算得出的,有的是德国法官的口述,有的说是一两百,有的说是五六百,差异非常的大。首先我们按照德国联邦司法局(Bundesjustizamt)提供的官方数据,计算一下2014年法官人均结案数。
2014年德国法官总数为20300.96。这一数据反映的并非法官的真实人数,而是工作份额。比如,全职法官按1计算,而半职法官则只能按0.5计算,因此实际的法官人数应当是超过这一数字的。
德国法院系统可分为联邦法院系统和各州法院系统两个层次,其中各州法院系统包括基层法院、州法院、州高等法院。而按照主管范围又分为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专业法院,其中专业法院包括劳动法院、财政法院、社会法院和行政法院。其中,联邦法院法官的人数为456,州法院系统法官的人数为19844.96。而2014年德国总人口约为8120万,也就是说平均4000人中就有一个法官。
德国法院每年的新收案件与审结案件在数量上是相近的。比如,2014年基层普通法院新收案件2766923件,审结案件2788299件;州普通法院新收案件445900件,审结案件448472件;州普通高级法院新收案件126241件,审结案件95957件;联邦普通法院新收案件9642件,审结案件9736件。本文以审结的案件数作为计算标准,总结出以下表格:
2014年 | 州基层法院 | 州法院 | 州高院 | 联邦法院 | 总计 | 法官人数 | 人均案件(约) | |
普通法院 | 民事 | 1107215 | 334499+55386 | 49790 | 6443 | 3372934 | 14779+ 129 =14908 | 226 (联邦75) |
家事 | 648930 | 30148+30470 | ||||||
刑事 | 679123 | 12860+45727 | 17+6002 | 3293 | ||||
罚款 | 353031 | 10000 | ||||||
行政法院 | 128703 | 912+13723 | 1283 | 144621 | 1772.7+55 =1827.7 | 79(联邦23) | ||
财政法院 | 39564 | 3049 | 42613 | 525.86+57 =582.86 | 73(联邦53) | |||
劳动法院 | 392061 | 15631 | 2596 | 410288 | 928.79+36 =964.79 | 425(联邦72) | ||
社会法院 | 386193 | 27032 | 2539 | 415764 | 1838.61+42 =1881.61 | 221(联邦60) | ||
综合 | 19203 | 4386220 | 20164.96(联邦319) | 218(联邦60) |
2014年的案件总数除以当年的法官人数,得出的人均案件数约为218,这与1979年时206的数据相比几乎没有变化。从总体上看,德国法官的人均结案数似乎并不高,而且不同法院之间也存在着不平衡:
一是州法院系统法官的人均结案数远超作为上级法院的联邦法院,后者的人均结案数只有几十而已。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联邦法官就更轻松,因为能到联邦层面的案件的复杂性、重大性都不是基层普通案件可以相比的,而且由于陪审员在联邦法院中不复存在,每个案件所需要投入的实际法官人数与州法院系统相比是要翻倍的,这也就意味着每个联邦法官实际要审理的案子可能并不少于州法院系统的法官(可见,比人均结案数可能无法真实反映工作的强度)。
二是部分类型法院的人均结案数远高于或远低于其他法院,比如劳动法院(425)、行政法院(79)与财政法院(73),这大概是与案件本身性质与难易度有关。劳动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通常只需要3至6个月,而行政法院与财政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是它的两三倍。
四、实际的人均办案情况
但是,以上数据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办案情况。它存在的问题在于,法院的工作范围并不局限于前述案件,其中的一部分法官负责的是未在上述表格中被统计的案件,主要是非讼案件(非讼裁判权,freiwillige Gerichtsbarkeit)。
比如,2014年基层法院审结案件2788299件,而2014年基层法院的法官共7953.33人,按照这一算法,德国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约为351件。但是,按照更细分的数据,在这7953.33人中只有5697.41人在处理民事、家事、刑事与罚款这四类被统计的诉讼案件。2014年的基层普通法院的人均办案具体情况如下:
审结案件数 | 分配法官人数 | 人均结案数 | 平均时间 | |
民事 | 1107215 | 1924.47 | 575.3 | 4.8个月 |
家事 | 668713 | 1548.62 | 431.8 | 6.6个月 |
刑事 | 679123 | 1889.54 | 359.4 | 3.8个月 |
罚款 | 353031 | 334.78 | 1054.5 | 2.9个月 |
总计 | 2808082 | 5697.41 | 492.9 |
按照这种算法,基层普通法院的实际人均结案数从351大幅提升到了493。
从这其中也可以看出,法院内不同审判庭之间的办案量也是差别很大的。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人均结案数高达575;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的人均结案数虽然只有432,但是案件所要花费的时间却是最长的(6.6个月);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看上去最为轻松,不仅人均结案数最低(360),而且所花费的时间也不长;审理罚款案件的法官虽然人均结案数高达1055,但是此类案件通常比较简单,所花费的时间也最短。(可见民庭的压力大呀)
五、结语
笔者认为,一味的比较哪国的法官一年能办理更多的案子意义并不大。德国法官也经常被批评结案数量少,尤其是对比英美法系国家,但是,实际上德国法官们的结案压力也都是山大的。每一件案子对于法官而言可能只是巨大工作量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却可能影响一生。或许相对于数量,办案质量更为重要。那么,在巨大的结案压力之下,德国法官的办案质量如何呢?根据联邦最高法院一名法官的说法,估计四分之一的判决是错案......
[1] http://www.ruhrnachrichten.de/nachrichten/politik/aktuelles_berichte/NRW-Justizministerin-verteidigt-Abbau-von-1000-Stellen;art29862,100520
[2] http://www.bz-berlin.de/berlin/umland/die-wut-demo-der-staatsanwaelte-und-richter;http://www.morgenpost.de/brandenburg/article141627694/Richter-und-Staatsanwaelte-in-Brandenburg-arbeiten-am-Limi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