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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澥浦镇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镇海教育门户 镇海教育门户 2024-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镇海区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澥浦镇实际,报区教育局同意,现将澥浦镇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

1.户籍在澥浦镇的适龄儿童(户籍报入时间截止2019年5月31日);

2.户籍在澥浦镇外,但随父母实际居住在澥浦镇的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在60%及以上,以下同】,房产证(不动产证)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5月31日;

3.种田大户子女(需经澥浦镇政府认定);

4.镇海区内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澥浦镇,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华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按相关文件执行。

具体招生时间和程序

1.澥浦镇小学毕业,户籍在澥浦镇或随父母居住在澥浦镇、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毕业生,于6月9日上午8:00—10:00到澥浦中学报告厅进行报名。

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澥浦镇外小学毕业,户籍在澥浦镇的毕业生(即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学生),于6月10日—17日(中考、周末时间除外)到澥浦中学教务处进行报名。

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澥浦镇外、区内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澥浦镇、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毕业生(即“有房无户”适龄儿童),于6月9日上午10:00—11:00到澥浦中学报告厅进行报名。

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6月10日—14日,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积分入学条件的按照《2019年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升初积分申请入学登记报名通告》进行报名。

登记途径:镇(街道)设的一体机、手机e乡APP、网站(www.exianghome.com)

说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宁波市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6月11日前,将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社保缴纳详单交到区教育局接待群众窗口(教育服务中心),地址: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3号F座,联系电话:86276772。

5.6月29日上午8:00—11:00,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经教育局确认的政策性借读生到澥浦中学报告厅现场确认(具体名单电话通知)。

携带材料:父母居住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等原件、复印件。

6.7月2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咨询电话

张老师   55838697        郑老师  86506312

温馨提示

如您的孩子不符合在我镇报名的基本条件,请尽快回原籍报名就读。

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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