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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伊朗石油化工行业——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新机遇

2017-04-26 华气能源猎头

       2016年1月16日,随着“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朗核协议)的执行,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所有国际和单边制裁基本解除。在被解除制裁的行业中,石油化工领域无疑受到了极大的关注,这也意味着蕴含着巨大商机的伊朗石油化工领域将重新成为外国投资者的热门选择。2016年6月13日,伊朗与某瑞士公司签署石化产品ESBR工厂的建设合同,成为解禁后伊朗石化领域的第一单交易。

       伊朗的石油化工产业有哪些外商投资机遇?中国企业可能面对哪些投资风险,以及如何应对风险?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运用金融支持助力其在伊投资?这些问题都将是中国的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伊朗石化行业概述

       伊朗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地区经济大国。伊朗已探明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位居世界第4位和第1位,石化工业是其重点发展的产业。截止2015年6月,伊朗全国共有120个在建石化工程,每年石化产量达4400万吨,占全国非石油商品出口的40%。2016年上半年以来,伊朗出口的石化产品约计43亿美元。伊朗工业、矿业与贸易部的数据显示,同期伊朗生产石化产品2495.8万吨。据报道伊朗石化产品产能已达年产6300万吨,预计到2020年将达1.3亿吨。

       此外,解禁后的伊朗也在积极主动地吸引和寻求国际投资者,并逐渐放宽外资准入条件,允许外资和私人参与石化行业的建设,并大力发展石化专业经济园区和能源园区,为外资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伊朗石化行业的发展

1. 伊朗石化工业园区及优惠政策

       伊朗油气工业全部实行国有化。伊朗国家石化公司(NPC)是伊朗石化工业的管理和营运者,隶属伊朗石油部。为提供良好的吸引外国和本地投资的投资环境,NPC大力发展了石化专业经济园区和能源园区。

  • 在园区中的石化企业,可以获得特殊的经营优势(包括充足的原料,便利的国际运输水道,良好的基础设施服务如港口、机场、公路等);

  • 还享有专业园区的特殊优惠,例如进口原料、机器、设备和零件的资金免关税、免利息;

  • 在许多领域外国投资的股权可以达到100%(但根据伊朗《石油法》、《矿山法》等法律规定,资源开发型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且实践中股比设定需根据伊朗投资和经济技术支持组织的审核而定);

  • 资本进出自由,受到国家发展基金(National Development Fund)支持。

       伊朗最主要的两个石化工业特区是马赫沙赫尔石化专业经济园区(Mahshahr Petrochemical Special Economic Zone (PETZONE))和帕尔斯经济/能源园区(Pars Special Economic/Energy Zone (PSEEZ))。在这两个经济特区内,石化工业的原材料进口和外国投资均享有税收、审批手续和其他政策方面的优惠。

       马赫沙赫尔石化专业经济园区于1997年建立,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石化工业及其下游工业的发展。园区拥有21个项目,项目投资共计15.2亿里亚尔。作为伊朗西南部第一个石化专业经济特区,园区拥有33个泊位(包括一个7万吨级泊位)。园区的石化产品占到伊朗全国的43%。

       帕尔斯园区建于1998年,位于Boushehr港以东300公里,Bandar Abbas港以西570公里,距南帕尔斯气田100公里。帕尔斯园区西侧长达5公里,有920公顷的区块用于石化产业。主要的石化项目有10余个。它邻近的南帕尔斯天然气田预计有14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和180亿桶冷凝物的储量,其中天然气占世界天然气储量的6.8%。


2. 新石油合同

       伊朗在积极创新石油领域的投资模式。2015年11月,伊朗新石油合同(IPC)正式启用。IPC合同期限通常为20年(提高石油(天然气)采收率技术(IOR技术)和强化石油(天然气)采收率技术(EOR技术)的项目期限有额外5年,即共25年),准许外国投资者与伊朗企业建立合资企业,使得合同有了更大的灵活性。

       此外,在成本回报方面,IPC合同也较原有的回购合同更优惠,能够摊销勘探、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

       2016年10月,伊朗宣布已经开展基于IPC评估外国公司的工作,相关的外商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将必要的资质文件提交给伊朗有关部门。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OIC)总经理称,一旦收到申请文件,伊方将公布有资质企业清单,并将开展第一期招投标工作。他建议伊朗本地企业考虑与国际上信誉较好的企业组团竞标,并要具备相关的融资能力。

       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目前有88个规划、515个项目以及2000多个子项目等待落实。如果每个子项目签两个协议,预计将要签署4000多个协议。

       另外,法国巨头道达尔与伊朗签署了开发南帕尔斯天然气田11期项目的IPC,道达尔是在伊朗新IPC模式下与伊朗签订IPC的第一个国际石油公司。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道达尔将持有该开发项目50.1%的权益,中石油将持有30%的权益,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的子公司将持有19.9%的权益。该IPC合同采用了预先设想的西方国家友好型的模式,目前被应用于一系列类似的备受瞩目油田领域的投资开发项目。


3. 伊朗石化行业投资需求

       目前,多个国际大型石油公司正与伊朗接洽部署投资。据悉,自从2016年初制裁解除后,道达尔、壳牌、英国石油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和埃尼石油集团的相关代表已前往伊朗视察。法国石油巨头道达尔公司预计将在2017年4月前将与伊朗波斯湾石化工业公司签署一个烯烃项目的协议;壳牌公司已经与伊朗国家石化公司签署了意向书,可能参与一个天然气为原料的裂解装置项目、柴油、GTL和其他项目;伊朗正在与道达尔和日本三井商事谈判以吸引600亿美元的投资,使其生产能力在下一个十年扩张一倍以上,洽谈中的外商还包括多家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公司。

       据悉,伊朗正计划出售其95%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下游产业,其石油和天然气下游的投资需求可能达到200亿美元。同时,在近10年内,伊朗的石油化工产业的投资需求将高达800亿美元。目前,伊朗有51个未完成的石油化工项目亟需资金投入才能建成;还有多个已投产的工厂,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提高产能(例如,伊朗主要的石化企业目前仅能达到87%的产能)。根据伊朗外商投资网站上公布的资料,伊朗目前有近十个重点石化项目正在吸引外商投资,分别涉及对LAB、GTP、GTL、烷基苯、聚乙烯、乙烯、苯、丁二烯等石化产品的生产工厂的投资以及工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伊朗外商投资规定、投资风险

1. 外商投资准入

       伊朗主要投资主管部门:投资与经济技术支持组织(OIETAI)。该组织是鼓励外国资本在伊朗投资、审批与外国投资有关事务的唯一官方机构。外国投资者的有关投资许可、资本进入、项目选择、资本利用、资本撤出等事项均需要向该组织提出申请。

       外商投资法:伊朗最主要与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是《伊朗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Act (FIPPA))及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方式:外资进入伊朗的主要方式是直接投资(FDI)或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以“建设、经营、转让”、“回购”、“国民参与”等方式进行投资。公司可以在伊朗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现汇、设备和技术形式投资,也可通过收购伊朗公司和独资形式进行投资。

       外资持股比例:FIPPA允许外国投资方在所有获许可的伊朗私人经营的领域直接投资,对石化领域的外国投资不设百分比的限制。但《石油法》和《矿山法》规定,资源开发型企业外资控股比例不得超过50%。需要注意的是,伊朗不允许以外国投资者的名义拥有任何种类、数量的土地。但根据FIPPA实施细则第33条的规定,因外国投资而设立的伊朗公司,在经过伊朗投资与经济技术援助组织批准后,可根据其投资项目需要拥有适当的土地。外国投资经OIETAI提交外国投资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审批。在外汇管理方面,投资利息或投资余款汇出伊朗需提前3个月通知伊朗最高投资委员会,经委员会通过并经财经部部长批准后可汇出伊朗。同时,外国居民及投资者不能在伊朗当地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必须兑换成当地货币方可进行储蓄,外国公民储蓄需获得当地合法居民身份。


2. 伊朗投资风险

       投资伊朗可能主要面临政治和经济的风险。政治方面,存在伊朗或美国不能遵守“联合全面行动计划”的可能:实际上,在过去的一年,伊朗和美国等西方国家多次互相指责对方违反协议;且美国国会众议院在2016年11月底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议案,将本应在今年年底到期的《对伊朗制裁法案》延长了十年。对此,伊朗方面表示,若美国“重新开始”制裁伊朗,将遭到报复。

       另外,美国新当选的总统特朗普多次表达出对伊朗的强硬态度,虽然具体政策尚未出台,该等倾向也使得未来的美伊关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油气领域的重要性以及敏感性使得其在历史上一直是西方制裁的首选领域,若制裁机制重启,在伊朗的外商投资企业必定会受到最大的冲击和影响。而美伊关系紧张可能会导致伊朗对美国的出口和与美国有关的融资项目面临困难,也会间接导致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受到不利影响。

       就经济风险,伊朗经济主要依赖于石油出口,整体投资环境容易受到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虽然目前伊朗未向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的限产计划妥协,依然获准保持石油产量的增加,但是因为经济结构的限制,伊朗经济对于国际石油市场的变化将会非常敏感。另外,国内通货膨胀也一直威胁着伊朗的经济稳定,伊朗的经济增长面临下行风险。

       此外,外国员工准入的复杂性、当地融资困难、法律和习惯差异等问题,也是计划赴伊朗投资的中国企业需要慎重考虑的因素。


如何防范投资风险

       中国投资者在伊朗投资石化工业时,应客观评估投资环境,尤其应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

       针对可能存在的经济风险,中国企业可提前充分预计,并采取行动尽早防范。在投资之前,企业应对目标项目做好充分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法律、财务、税务、技术、环境等),客观评估投资环境;针对具体的项目订立完整细致的合同,以在某些领域没有强行法规制或规定较为抽象、笼统、模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合理设计投资结构以受中伊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的保护,或在OIETAI登记,作为OIETAI下的许可证持有人获得FIPPA的额外保护。实践中,中伊企业间的商务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 (1)中国企业对伊朗出口产品质量问题;

  • (2)伊朗企业延付或付款违约问题;

  • (3)个别虚拟网站以低价诱惑进行诈骗问题(多集中在化工品领域)。发生纠纷后,企业可请求外交调解,或者寻求仲裁、诉讼的法律手段解决。企业可以要求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伊朗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国际仲裁裁决在伊朗具有法律执行效力。

       另外,中国企业可关注中国驻伊朗经济商务参赞处的官方网站,网站将不定期发布不推荐合作企业的名单,并提供指导建议。对于政治风险,中国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从可靠的官方渠道获取信息和建议,及时调整在伊朗的投资以避免损失。


运用金融支持投资伊朗

       中国企业可以在对伊朗的投资中灵活运用融资手段,以获得更大的收益。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伊朗积极地就“一带一路”与中国进行战略对接,因此,随着“一带一路”规划建立的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以下简称“亚投行”)将成为中国企业在伊朗投资的有力融资手段。

       丝路基金的功能定位是以中长期股权融资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模式,引导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相互配合,覆盖地区主要集中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丝路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能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尤其重点支持国内高端技术和优质产能的“走出去”。

       与丝路基金不同,亚投行主要提供中长期债权融资。作为多边开放性金融机构,亚投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部门的发展,包括能源和电力,交通和电信,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据报道,2016年11月,在与伊朗交通部长的合作洽谈中,亚投行主席表示,亚投行愿意向伊朗老旧建筑的复原和重建提供帮助;同时,伊朗方面表示计划通过利用亚投行的融资和信贷发展航空、铁路和公路运输各个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合同和BLT(Build-Lease-Operate,即“建设-租赁-移交”)合同等多种合作方式。伊朗基础设施的完善必将为石化产业的建设和投资带来更多机遇。

       综上所述,解禁后百废待兴的伊朗市场将给投资者带来难得的投资机会:丰富的自然资源尚未得到真正完善的开发利用、多元的工业基础建设亟需更新换代、消费和投资需求尚无法得到满足、巨大的供给缺口将带给投资者极为宝贵的机会;然而,对很多企业都在关注的伊朗市场,投资者将面临诸多挑战且需要做详尽的准备工作。中国企业也应合理预估和防范投资风险,充分运用多种资源,把握投资伊朗的新契机,成为在伊朗石化产业投资成功的先行者。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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