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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新旧规定之异同?

原标题: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新旧规定之异同?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微号:Gas-Law)

编者按:4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

《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8号),明确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能源资源的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进口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关于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新规定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发布的《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有何不同?天然气与法律公号对此作了系统梳理。


正文:


       《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和《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8号)两个文件(新规)对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的适用情形、返还比例以及文件适用等进行了规定(见表1)。
 表1:新规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的适用情形、返还比例及溯及力

       对比《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文件(见表2),新规和财关税〔2011〕39号文件有何不同?


表2:财关税〔2011〕39号文件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的适用情形和返还比例

       通过对比表1、表2可知,财关税〔2021〕17号、财关税〔2021〕18号两个新规相较于财关税〔2011〕39号文件,新规在适用范围上有所扩大,增加了“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在返还比例的规定中,增加了“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的规定,财关税〔2011〕39号文件则对返还比例没有区分,统一适用“倒挂比例=(进口价格-销售定价)/进口价格×100%”的计算公式。除此之外,财关税〔2021〕18号文件还对项目的函告、增值税返还材料的报送、工作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化规定,为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提供了较为细致的指引。

附:近几年进口液化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定价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微号:Gas-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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