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高房租,消费者肯定不欢迎你,“蛋壳公寓”被点名
据媒体报道,2018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房租市场平均价格上涨29.68%。如今,大量消费者已经买不起房了,这样下去消费者还会租不起房。房租涨幅为何如此之快?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对房东和租客到底隐藏着什么风险?8月29日,深圳市消委会召开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问题公开讨论会,公布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存在的四大风险并向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提出五点要求。
四大风险
据了解,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从2018年7月底开始,对深圳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神秘顾客调查,通过暗访还原租客租房场景。调查发现,深圳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存在房东财产受损、租客居无保障、金融、社会四大风险。
房东财产受损风险。一些租赁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如蛋壳公寓和个人房东签订合同时,违约责任规定房东延迟交房15个工作日要承担至少4个月租金损失的风险(包括赔偿蛋壳两个月租金、租客两个月租金以及装修配置损失费),而蛋壳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只赔偿房东两个月租金和租客一个月租金,违约责任不对等;在长租公寓租贷业务中,长租公寓拥有的只是一个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一旦出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非正常停止运营事件,作为善意第三方租客的利益要受到保护,房东就会面临既收不到房租又收不回房的风险。
租客居无保障风险。少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向租客隐瞒或误导贷款问题,将贷款风险转嫁给租客,租客个人征信可能受到损害;定金协议违约条款不对等,定金罚则只对租客不对中介。也就是说,租客交纳定金后,如因自身责任不能签署正式租房合同的,中介将不予返还定金,即租客将承担丧失定金的违约损失,而中介不能按期交房给租客,只需将定金退还给租客,等于没有承担任何违约损失。显然,定金罚则只针对租客不针对自身,对租客不公平。另外,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对等。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的房东合同规定,若中介非正常停止运营无法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解除合同。而租客合同规定,若中介非正常停止运营,租客可能住不上房还要继续偿还贷款,如果不继续还贷,在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就会降低,影响到个人信用。同时,中介的圈地式收房行为,推动长租公寓房租人为上涨,市场上私人房屋租赁价格也受长租公寓的影响水涨船高,租房者租房成本增加,没有办法支付高额房租,越住越远,越住越偏,生活水平下降,最后甚至租不起房。
金融风险。长租公寓的租房贷是一种隐性的预付式消费,少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自行使用或与其他贷款机构合作使用租客信息来签署贷款合同,将贷款资金扩充为资金池,不断进行租客和房东的资金和期限错配。由于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沉淀的大量资金未被有效监管,比传统的预付式消费更加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旦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非正常停止运营,将产生大量租客无法正常偿还贷款情况,金融风险的出现难以避免。
社会风险。资本推动下圈地式收房行为,房租非市场性过快上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业安全;若中介服务商非正常停止运营,将导致大量纠纷产生,影响社会稳定。
五点要求
鉴于此,深圳市消委会向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提出五点要求,旨在保障租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点要求包括: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利用金融杠杆,扰乱租赁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以误导性遗漏和“先交定金再看合同”等不良手法剥夺租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法律规定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整改霸王合同条款,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必须建立运行通畅的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得将租客的房租和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中隐藏试图规避资金监管的条款,必须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深圳市消委会强调,企业任何形式的创新都不得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都不得以向消费者转嫁风险为前提。
深圳市消委会指出,凡是发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有以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其将对一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问责到底、追责到底。同时,建议相关部门针对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的新特点建立规范。
本报记者 周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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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涨了!投诉多了!
日前,国内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全国多个热点城市房租价格持续上涨。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武汉、重庆、南京、杭州和成都十大城市租金环比均有所上涨。来自中国房价行情网的数据则显示,2018年深圳房租同比上涨29.68%,位居全国第二。
近日,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个月租金上涨近25%。消费者投诉称,其2018年6月28日与自如友家签订租房合同,当时租金为每月1230元,服务费每月123元。当2018年8月9日提出续租申请后,租金变成1530元,比6月上涨了300元,涨幅为24.4%。消费者要求调价,但是商家表示是系统定价,消费者的要求被拒绝。
“长租公寓中介服务”是由中介服务机构对从市场上收集来的分散式房源进行改造和装修,提供多样化公共空间配置和标准化物业服务的出租型公寓,以合租或整租的形式出租,租赁时间一般为一年及以上。该服务往往借助“租金贷”进行运营,并具有预付式消费的显著特征。
近期,深圳长租公寓相关投诉数量增长迅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深圳市消委会已收到有关长租公寓的投诉292宗。其中2016年全年长租公寓投诉量仅29宗;2017年长租公寓投诉101宗,同比增长248%。截至8月24日,深圳市消委会今年已收到投诉162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5%。
消费者的投诉大多集中在以下问题:与中介公司签署定金协议后才发现需要贷款,拒签租赁合同则定金不退;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租金变贷款”等。
投诉案例
1.签署定金协议后才发现需要贷款,拒签租赁合同定金不退
消费者黄小姐投诉称,其在蛋壳公寓交了500元定金,蛋壳公寓规定定金协议签订3天之内需要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但是消费者在网上查询发现交租方式是一押一租,实际上是以消费者的名义签订一年的贷款合同,相当于每月归还贷款。
据了解,蛋壳在与消费者签订定金协议之前完全没有告知消费者,隐瞒了交租方式,消费者也未看过正式的合同,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定金协议所称对房屋租赁事宜协商一致不存在。现在,消费者不想与该商家签订正式合同,商家表示定金不能退。
2.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租金变贷款”
消费者杨小姐投诉称,其在蛋壳公寓租房,业务员以在某App直接交房租为由让消费者签合同,实际上是蛋壳公寓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让消费者的租金变成贷款金额,使消费者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贷款分期合同。到交租日期消费者在App出现扣款失败的问题,系统也不允许主动还款,导致消费者还款逾期,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信用记录。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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