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谷逾期: 线上线下风控同时告急
裁判文书网集中发布了关于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谷”)在山东济南的近200份民事判决书。判决形式近乎一致,东方银谷二股东孙敏作为原告起诉借款人,借款大部分为几万元的小额借款。此外,平台还存在标的异常等问题。
伴随着以诉讼的形式进行催款,《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平台存在逾期情况。并在采访东方银谷负责人时得到了证实。根据天眼查平台显示,东方银谷的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为持股55%的李希斋,二股东孙敏持股45%。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诉讼反映了东方银谷线下风控的问题,而标的异常则反映了线上风控审核的问题。
济南一地近200起诉讼
根据天眼查平台显示,银谷在线运营主体为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敏是银谷在线CEO。”在采访中,银谷在线负责人这样说。而根据员工透露,“银谷在线为线上撮合平台,李希斋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各地注册的银谷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一位名为黄振华的法定发表人注册在各地的东方银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银谷科技’)为平台提供借贷信息”。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在各地的分公司九成为“存续”状态。而东方银谷科技在各地的分公司全部为“注销”状态。
东方银谷科技济南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目前已经注销。银谷普惠信息咨询济南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目前在业状态。本文开头提到了的近200余起诉讼就发生在该地。
梳理178条诉讼可以看到,诉讼地均为山东省济南市;每起诉讼均为孙敏作为原告进行起诉。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2018)鲁0104民初192号判决书为例,孙敏起诉贾某依法偿还借款84453.65元,还款利息按照年利息24%计算。根据判决书记录,被告人未出庭。
虽然法院判决孙敏胜诉,但是仅要求被告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书显示,双方约定,贾某向孙敏所在公司借款94064.32元,分18期偿还,每期偿还本息为5764.89元。通过计算得知,贾某借贷年利率已达到108%,远远超出了法律保护的年化24%的借贷红线。“被告贾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60407.3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此算来,贾某需还本金之外的利息为14497.75元,远低于借贷之初时双方约定的65239.9元。
一场标的6万元的官司,东方银谷就损失5万余元利息,以此类推,178条诉讼中东方银谷仅利息就或将损失近千万元。
对此,卓政律师事务所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白逸民律师表示,“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到法律保护。”除此之外,白逸民提示,“因为被告人未出庭,判决生效但是未执行的,只能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这样会延长平台的回款日期,增加平台的资金压力。”
除了利息之外,判决书中显示,贾某与银谷普惠、银谷普诚征信、东方银谷签订《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贾某经东方银谷推荐,与特定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然而,贾某却与孙敏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贾某向孙敏借款94064.32元。那么,为什么东方银谷作为撮合平台,而孙敏要与贾某签订借款协议,对此,白逸民说,“借款人先向超级放贷人借款,产生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然后这个债权就转移到了投资人手中。这种形式,P2P平台往往打造成类似理财产品形式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人就像选购理财产品一样选购债权。”
根据银谷在线披露的数据显示,在借款人籍贯分布中,山东省占比5.83%,排名第四。四川、广东、河北分居前三。为什么诉讼反而集中发生在济南分公司?该分公司如何风控?
同时,对于诉讼中被告人不执行而引发的资金压力,平台将如何化解?为什么孙敏要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向东方银谷发送采访函,但是对方以公司负责人出差为由拒绝了采访。
线上异常标的
根据银谷在线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月,平台累计撮合交易435亿元,累计交易38万笔。截至2018年6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400万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6亿元。对此,有分析师说,“净增加额为负数表示企业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现金的减少,如果经营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数,说明经营不善,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和银行贷款困难”,对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就是资产总额,一个企业的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东的权益,就是所有者权益,还有一部分是借(或者欠)别人的,即负债,负债跟所有者权益一起就构成了企业的总资产,从披露的数据来看,目前资产为负”。
记者在银谷在线APP中还发现了异常标的。在一项名为“银多利Y-24期”的项目中,借款人杜某所属行业为某事业单位负责人,而在月收入一项却显示,月收入为两万元。同样在该项目中,借款人马某同样为事业单位负责人,月收入75000元,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显示,马某的月收入高于平均水平。同时,马某借款用途为扩大经营。那么,马某作为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经商办企?对此,白逸民认为,“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马某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私下经商办企业,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禁止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相关规定;如果马某所在单位为自筹自支事业单位,马某作为法律代表人可以出借资金。”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在与银谷在线方面沟通的时候,仅得到回复,“这属于正常情况”。
而另一个借款人刘某,在平台申请5.8万元的2年期贷款,而其填写的个人月收入为40万元,所属行业依然为“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于收入颇高的刘某来说,为什么要如此长线借款?其借款状态也显示,“存管银行暂未受理提现”。
除了借款人身份登记职位、收益不符合常态之外,借款人个人信息也存在问题。如借款人张某,以12.68%的年化利率借款9.6万余元,借款期限24个月。而在披露的个人信息中,此外,张某琦的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而一同披露的身份证号码“36”则属于江西。
此外,还存在一个借款人同时出现在期限为3个月和24个月的标的中。杜某借款金额718.11元,借款用途是购房。常识来看,购房借款不会仅借款几百元。平台疑似把一个借款人的资金拆开放到多个标的中。对于平台是否存在拆借资金、期限错配的行为等标的异常行为,东方银谷负责人说,“每家都会有这种情况,很正常”。
根据平台显示,上述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征信报告、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均显示通过信息审核,获得了贷款资格。
对于上述情况,是银谷在线平台出现审核录入问题,还是上述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时,平台逾期是否与上述原因有关?银谷在线平台并未予以回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另一个平台云钱袋已经出现逾期问题。平台逾期90天以上金额达2600万元,累计3280笔。累计代偿金额3600万元,累计代偿3578笔。项目逾期率5.97%。根据天眼查平台显示,云钱袋大股东为孙敏,同时孙敏还是银谷在线、银谷普惠、银谷普诚、银谷财富的股东。2018年8月29日,云钱袋股东信息发生变更,云钱袋新股东为董占强、李建安、新沂市千城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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