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涉及相关平台的出借人,如债权尚未了结,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告。报告期结束,未出现平台出借人主张存量债权的,网贷机构应主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
通报称,名单内网贷机构应积极主动处置存量网贷债权,主动与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进行联系。未与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的,金融工作部门将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采取其他工商行政监管措施,并协调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关闭网站、下架APP。
通报指出,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公告失联类P2P网贷机构名单。此外,通报还提示失联网贷机构存量债权人,及时就逾期债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贷之家注意到,99家平台中,有72家所在地为浦东新区,12家来自于宝山区,3家来自崇明区,金山区、松江区、闵行区、杨浦区、黄埔区分别有2家,普陀区、奉贤区各1家。
此外,此次通报所涉及的平台多为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失联或出现风险事件的平台,并未涉及2018年“雷潮”期间的相关爆雷平台。
上海市僵尸、失联类P2P网贷机构信息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