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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高明区关于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按季分配的公告
顺德区委政法委关于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按季分配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3〕8号),全区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共3500个,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全区入户指标数的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平均分配,即每季度875个,合计3500个。 二、申请积分入户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取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累计至下一季度,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三、申请积分入户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当季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取得入户资格;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的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中下旬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顺德区委政法委员会网、“顺德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顺德区委政法委2023年2月13日
2023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高明区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共1000个,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我区2023年新市民积分入户指标数的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根据《通知》精神,我区2022年第四季度剩余的入户指标100个与2023年第一季度的指标250个叠加使用,按照《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签发的时间,2023年积分入户指标分配如下:第一季度350个,第二季度250个,第三季度250个,第四季度250个。 二、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取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累计至下一季度,以此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三、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取得入户资格名单。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的仍需提出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中旬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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