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今起履行法定职责!附【法庭人员名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所称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于2019年1月1日前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月1日以后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四、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上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
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邮政编码:100160;电子邮箱:ipc@court.gov.cn;电话:12368。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日
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人员名单介绍
罗东川 任副院长、庭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兴普 任秘书
王 闯 任副庭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周 翔 任副庭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 剑 任副庭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朱 理 任法官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沈红雨 任法官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罗 霞 任法官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傅 蕾 任法官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
魏 磊 任法官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何 鹏 任法官
(原任职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焦 彦 任法官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岑宏宇 任法官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刘晓军 任法官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崔 宁 任法官
(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邓 卓 任法官
(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任晓兰 任法官
(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化学申诉一处处长)
高 雪 任法官
(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
詹靖康 任法官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徐燕如 任法官
(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徐卓斌 任法官
(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凌宗亮 任法官
(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张晓阳 任法官
(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张宏伟 任法官
(原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晓梅 任法官
(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童海超 任法官
(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唐小妹 任法官
(原湖南高院民三庭法官)
佘朝阳 任法官
(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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