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回应:为何要“全面取消各地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在《通知》中的提到:
(三)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纠正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各地区、各部门清理完善各项涉及专利的奖励政策和资格资质评定政策,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全面取消各地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着力营造潜心研究氛围,促进多出基础性、原创性成果。科学设定高质量发展指标,到2022年底,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3件。
在例行吹风会上,就有记者提问:
对于专利的资助政策,公众特别关注。能否介绍“全面取消各地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这一措施的背景和目的?
何志敏(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
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工作基础总体较为薄弱,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为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客观上起到了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是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商标恶意囤积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情况的出现。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们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服务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文源:国新网 编辑:石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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