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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种情形一律不予推荐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名额由系统均衡放号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办理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事项的通知》,在通知中列举了8种一律不予推荐的情形(通知全文)。综合江苏和杭州代办处印发的通知中一律不予推荐的情形:杭州代办处印发的6种不予推荐的情形为两份通知的合集。小编斗胆猜测一下:这6种情形已经成为各地不予推荐专利优先审查的统一标准。
下面具体看一下是哪6种情形吧!
一、专利优先审查推荐业务需以请求人名义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系统上办理(http://zscqyjs.zjamr.zj.gov.cn)。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由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人签字或盖章。
二、杭州代办处根据全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名额,于每天上午8点30分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办理系统均衡放号。
四、已获得过专利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资格的申请,不予重复推荐。
五、已获得过专利优先审查推荐资格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或驳回的申请,不予推荐。
六、优先审查推荐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在办理专利优先审查业务过程中如遇代理服务机构收取所谓“官方加快费”等行为的,请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代理机构办理优先审查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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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杭州代办处 编辑:知识产权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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