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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啦!在巴中这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2017-07-05 巴州微视界


小伙伴们注意了

巴中公积金提取有新规定啦!

究竟咋回事儿呢?

原来,巴中近日印发了

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的有效期为5年

同时原《办法》废止!

那么新《办法》到底有哪些变化呢?

接下来咱就来好好了解下~


两大类情况可提取




缴存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办法》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况,一种是作为住房消费提取,另外是非住房消费提取,缴存人正常连续足额缴满 6 个月才能提取。



住房消费提取

↓↓↓

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支付拆迁安置还房款等。


非住房消费提取

↓↓↓

主要是指在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情况下申请提取公积金。另外,如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也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些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新《办法》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缴存人及配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不能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另外,对于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时限也有所放宽,现在是限于出院之日起24个月内。



根据新办法,凡是在市外购房的缴存人,凭 24 个月内的购房合同均可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取消了“购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公积金提取要求。根据原规定,用于住房购房或建造等消费的公积金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第二套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而新办法规定,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二套房以上也可以提取。



缴存人退休提取全部余额


如有缴存人退休、死亡等情况,则提取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重大疾病提取,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除规定的重大疾病外,住院费用自费金额超过5万元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小伙伴们都清楚了么?

最后别忘了把这个消息扩散出去

让更多人知道哦!


内容综合自巴中晚报等,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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