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网上立案解纷争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为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重要指示,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对本院防控疫情期间的诉讼服务活动进行部署。一是将2月1日至2月10日已经排期的庭审一一电话通知当事人予以延期;二是将来访当事人较多的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但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自2月3日起会有工作人员专门接收并处理来自网上立案(吉林电子法院、中国移动微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电话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公电话0433-5942258)、微信公众号立案(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等各种途径的立案信息,保证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立案,减少当事人外出带来的安全隐患。
2月1日至2月3日早上,本院共收到网上立案案件4件,其中物业服务纠纷2件,民间借贷纠纷1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件。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0年2月3日早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刚上班,办公电话就响了起来,工作人员立马接起电话,经询问,打电话的当事人姓孟,因春节放假,其前往外地父母家过年,前两天才返程,本想回家好好休息几天,准备上班,但是一开门发现,地上到处都是水,屋顶和地板都被泡了,给物业打电话得知,是他家楼上的邻居何某出门忘记关水龙头,才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后经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出口气,孟某想起诉,但因为是在冠状病毒高发期间,害怕出门感染,通过白河法院微信公众号得知,可以在网上立案,于是其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在网上申请立案,现在打电话的意思是想通过法院赶紧解决此事。了解案件详情后,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对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由于该案件涉及邻里纠纷,争议不大,立案庭副庭长赵晓丽及时与被告何某联系,告知原告孟某起诉他的事实,何某自知自己理亏,表示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原告要求赔偿数额和其估计的相差较大。了解具体情况后,赵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语音功能耐心的为他们进行了调解,由于被浸泡的财产损失无法估计,最终孟某同意何某为其进行修复,恢复原状,随即撤回了诉讼。至此,发生在疫情期间的第一起案件顺利审结,使纠纷圆满化解。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大家不要恐慌、不要着急。如果案件不着急,可以等疫情过后再到法院进行立案;如果案件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立案:
第一种方式:通过“吉林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
第一步:搜索“吉林电子法院”,进入首页
第二步:点击“网上立案”,跳转至以下页面:
第三步:注册账号,设置密码,点击“登录”后,根据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即可。
第二种方式:中国移动微法院或者吉林移动微法院
第一步: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或吉林移动微法院”
第二步:点击“我要立案”,弹出对话框如图:
第三步:选择诉状制作,通过交互问答的形式,可在线制作起诉状。(如果已经自行准备诉状,此步省略)
第四步:选择审判立案,进入审判立案页面,点击下方审判立案申请按钮,进入选择法院页面。
第五步:添加立案材料,填写当事人身份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
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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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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