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法院精细化举措落实“三个规定”
继2020年3月25日,珲春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落实省高院视频会议精神,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行安排部署后。院党组再针对“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提出多项措施,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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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厘清党组(班子)责任、“一把手”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形成责任明晰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完善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等规章制度,明确问责范围、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做到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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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落实,整治问题
结合“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思想、作风、执法、廉政整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规范诉讼服务,完善当事人接待制度,善用通熟易懂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规范司法行为,落实首办、催办、督办工作,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的不作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量刑规范化实施、司法公开平台、司法廉洁制度运行机制、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内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对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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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纪在前,强化监督
科学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审务督察链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及社会各界监督,时刻督促干警要依法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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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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