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温度!司法确认送上门,半小时解决欠款纠纷
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还可以“上门服务”?
没错!
人民法院为人民
就是要
想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
解群众之所困
近日
柳河县人民法院的邵法官
就上门为一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
办理司法确认案件
将“司法确认”送上门
为群众权益“上保险”
充分体现了
柳河法院“多元解纷”的
速度与温度!
案情简介
王某1因王某2未偿还其多年的借款,诉至柳河法院,后经柳河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作为申请人一方的王某2因伤卧床在家,行动不便,立即决定上门进行司法确认。上门前,承办法官仔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调解协议、证据等材料,并初步拟定好听证笔录和裁定书。承办法官到达王某2家后,与双方当事人核实了借款事实及调解协议等内容,当场对王某1与王某2在柳河法院所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全程不到半小时,这样高效、便捷的上门服务,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更是温暖了当事人的心,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优质司法服务。
多年来,柳河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全方位、多领域地开辟便民、利民纠纷化解的绿色通道。2020年至今,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已结案件388件,其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74件,占比44.8%。
那么,有的朋友就要问了
到底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有哪些优势?
听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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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的优势在于:
▲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人民法院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诉讼费用,法院全程免费为申请人服务;
▲降低申请人的时间成本。法律规定,司法确认案件审查期间为15天,但是除特殊情况外,柳河法院司法确认案件可以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全程最多不到半小时就能完成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制度
契合群众“便捷、高效”的解纷需求
可以打破人们的
传统观念和思维固化
即由传统的
“有纠纷,打官司”向
“有纠纷,找调解”转变
由“只认诉讼,不认调解”向
“只认调解,不认诉讼”转变
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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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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