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速度!温度!司法确认送上门,半小时解决欠款纠纷

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还可以“上门服务”

没错!

人民法院为人民

就是要

想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

解群众之所困

近日

柳河县人民法院的邵法官

就上门为一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

办理司法确认案件

将“司法确认”送上门

为群众权益“上保险”

充分体现了

柳河法院“多元解纷”的

速度与温度!


案情简介



王某1因王某2未偿还其多年的借款,诉至柳河法院,后经柳河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作为申请人一方的王某2因伤卧床在家,行动不便,立即决定上门进行司法确认。上门前,承办法官仔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调解协议、证据等材料,并初步拟定好听证笔录和裁定书。承办法官到达王某2家后,与双方当事人核实了借款事实及调解协议等内容,当场对王某1与王某2在柳河法院所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全程不到半小时,这样高效、便捷的上门服务,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更是温暖了当事人的心,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优质司法服务。



多年来,柳河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全方位、多领域地开辟便民、利民纠纷化解的绿色通道。2020年至今,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已结案件388件,其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74件,占比44.8%。


那么,有的朋友就要问了

到底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有哪些优势?

听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落地制度之一的司法确认,既是中国司法实践的创新举措,也是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的全新模式。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经行政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组织、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主持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以及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如果各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则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在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已被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制度。

司法确认的优势在于:

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人民法院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诉讼费用,法院全程免费为申请人服务;

降低申请人的时间成本。法律规定,司法确认案件审查期间为15天,但是除特殊情况外,柳河法院司法确认案件可以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全程最多不到半小时就能完成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制度

契合群众“便捷、高效”的解纷需求

可以打破人们的

传统观念和思维固化

即由传统的

“有纠纷,打官司”

“有纠纷,找调解”转变

“只认诉讼,不认调解”

“只认调解,不认诉讼”转变




重点回顾




☛ 擎法律利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松原基层法院派出法庭 为人民派出 为人民司法

☛ 巧用执行策略 保驾春耕生产

☛ 执行防疫两不误 抢抓农时助春耕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涉农案件,多措并举保障农民春耕生产


 来源:柳河县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扫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