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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封建迷信诈骗 被告人难逃法网获刑

日前,由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文某某、张某某以封建迷信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一案,以诈骗罪被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间,文某某伙同张某某自称“大神”“二神”,给梅某某、李某某二人算命,谎称二人有牢狱之灾、身上有“鬼”需要做法事化解,又说可以帮助二人“出马”,“出马”后二人也可以为他人算命,以“还阴债”“班杆子”等名义,先后骗取梅某某、李某某共计6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文某某、张某某全部返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文某某、张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返还被害人损失,自愿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文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骗财骗物,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相信科学,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遇到需要交钱祈福消灾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咨询身边人意见,切勿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切勿放纵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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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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