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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合同纠纷案涉及21名原告!长春新区法院多措并举成功调解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批涉及21名原告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立案庭与审判团队勠力合作、多措并举,成功通过调解方式让众多原告与被告人和解,真正实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只跑一次的良好效果。
这起涉及21名原告的共同诉讼案件,来源是21名原告与被告的机构负责人签署了《托管入读协议》和《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原告向被告交纳了培训费和托管费,而被告却因经营困难不再营业,对于剩余费用的结算双方引发纠纷。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到群众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用高效率化解矛盾和纠纷,实现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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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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