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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开庭解民忧 温情司法暖民心



11月4日早7点,初冬的清晨带着一丝寒意,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法官赶到法院和助理、书记员准备案件材料及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因为他们要带着这些驱车200公里去往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交界村,办理一宗特殊的案件。

此次案件是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涉案的被继承人李某突发心脏病离世,留下了年过七旬的父母和年仅7岁的女儿。李某的妻子与李某离婚后不知去向,两位老人在长岭县的一个小村子里靠着微薄的收入供养着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孙女。案件的原告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李某因购买房屋拖欠其首付款数万元。李某离世后,房地产公司只能将李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两位老人和7岁的孩子列为被告,主张权利。经与两位老人电话沟通,得知他们出行不便,为了尽快化解纠纷,了去二位老人的心病,法官决定到老人的家里调解此案。‍

经了解,李某父亲年轻时当过兵,复员后回家务农。因妻子许某患了癌症,做了两次大手术,便把房子卖了治病。而现在儿子又去世,家里失去了唯一的劳动力,家境每况愈下。两位老人跟法官表示:“我们放弃继承权,我不想折腾了,不想打官司了!我们老两口再有个三长两短,孩子就没有人照顾了!”

法官听到老人这么说,心情十分沉重,他向二位老人提出了诚恳的建议:“我们对您家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如果你们放弃继承权,官司虽然不用打了,我们也可以很快结案,但是我觉得这不是最好的选择。虽然这所房子欠一些首付款,但是毕竟大部分首付款已经交过了,要是把房子处置变现,除了能还完银行的钱以及本案的欠款,估计还能剩一些钱,这些钱你们要留下来供孙女读书啊!打官司也不麻烦,您看,为了不麻烦你们,我们不是到您的家里来了吗……”老两口听完法官的话,思虑片刻后表示,愿意听从法院和法官的意见。随后法官便在这个农家小院里开始了庭审。

庭审完毕后,法官等人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交界村村民委员会,向村书记了解对李某家的帮扶情况。得知村里每年有一些补助和军人补贴给李某家,现在村里也在考虑在市里争取一些补助给三口人盖所房子。法官听后表示:“我们回去也会和院里汇报,积极寻求对李某家的资助和帮扶方案。”

夜幕降临,法官一行踏上了返程的路。其实很多纠纷并非都是源于利益的追逐与诚信的缺失,很多案件背后伴随着偶然和不幸。作为一名法官,仅有公正之心、释法之术是不够的,还要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多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温暖群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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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董新月 田兴志 

 审核:米于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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