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未成年人 护蕾行动正当时
近年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继续强化具有长春法院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模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17年被评为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21年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单位。
今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要求,长春中院集中组织辖区12家基层法院统一挂牌设立“少年法庭”,强化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健全少年法庭审判新机制。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精选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实行“专人专办”的审理制度。
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在审判流程设置上体现未成年人案件优先,保证此类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宣判、及时执行,尽最大努力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司法人文关怀,采取“圆桌审判”模式,讲究庭审艺术,抓住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点和感化点,为未成年当事人减轻心理压力,打造宽松和谐的审判环境。
强化庭审教育功能,对未成年人案件,在开庭审理和宣判时,从法、理、情等各个方面进行教育,实现由单纯的审判者向审判者、教育者、社会工作者三重角色的融合和转变。裁判文书注重说理明义,详细阐述被告人成长背景和犯罪原因分析,让裁判文书更具有亲和力和公信力。
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及时全面告知其各项诉讼权利和案件审理程序,提供诉讼程序指导。及时通知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对依法应当指定辩护律师的,及时予以指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敦促被告人家属积极退赔、赔偿、补偿被害未成年人的经济损失,对符合司法救助规定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进行司法救助。
严格执行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隐私等予以保护,使被害人不因案件受到非必要的干扰,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顺利教育改造、回归社会。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六一”儿童节前夕,长春中院开展“少年模拟法庭”大型普法活动,邀请长春新区吉大慧谷学校学生,开展刑事案件模拟庭审,引导青少年在体验式、参与式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深化对法治精神的认知与理解,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守法精神。拓宽保护未成年人宣传途径,做客《889新说法》节目直播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以法理明法、以案例释法,引导全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形成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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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新月 田兴志
审核:米于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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