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屋亲兄弟反目 法官调处握手言和
“房子是我的!”“不,房子是我的!”
一对亲兄弟为了争夺房屋的所有权,边走边吵,一直争吵到了伊通县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法庭的法官干警安抚了他们,兄弟俩平复情绪,停止争吵后,向法官说明原因。
哥哥说:“二十年前父母还在的时候,我和弟弟共同出资在父亲的宅基地上盖了四间房屋。我们哥俩一人两间。后来我家搬到外地打工生活。这四间房子便一直由我弟弟居住,后来房子也一直登记在我弟弟和弟媳的名下。我现在岁数大了,无法继续打工便想回来种地,需要住在这个房子,但我弟弟却不同意,说房子是他的,我真是没办法了。”
弟弟则表示:“这房子登记在我名下就是我的。我打听了,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见双方还没有消气儿,法官便对双方释法明理:“产权证确实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房屋所有权有争议,法院应当依据事实,判决确认房屋所有权。你作为弟弟,是否承认争议的房屋有你哥哥出资一半?”弟弟当即支支吾吾的表示承认,是一人一半。
法官又把兄弟俩分开,单独询问弟弟为什么不把哥哥的房子返还。弟弟回答到:“嫂子因为房子的事,多次到我家来闹,还要求我把自己建的仓房拆除。他家搬走这么多年,一直都是我负责维修、养护房子,结果他非但没有感谢还反咬一口。一气之下,我就不想给房子了。”
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考虑到双方血脉亲情,从维护他们家庭关系和谐出发,希望通过调解工作帮助双方消除矛盾。双方间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于是法官耐心说和,让哥哥明白弟弟、弟媳多年替其无偿管理房屋的不易,不应如此着急的索要房屋。其妻子更不应该到弟弟家吵骂,一家人应当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沟通协商,不能伤了和气。
在法官反复的劝解和开导下,弟弟同意将房子返还给哥哥,哥哥也不要求弟弟拆除仓房了。双方都表示是意气用事,当时十分冲动,现在后悔不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兄弟俩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伊通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耐心、细心、用心的做好沟通工作。让公平正义“不掉线”、矛盾纠纷“全化解”,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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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通县人民法院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审核:米于
复核:徐冠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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