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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家互联网法庭6月1日起正式受案
5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设立长春互联网法庭并集中管辖部分互联网案件的公告》。6月1日起,吉林省首家互联网法庭将正式受理案件。
2022年1月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春互联网法庭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设立,管辖吉林省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部分一审互联网案件。
长春互联网法庭借助智能AI助理、云直播、云调解、云庭审和智慧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等技术辅助手段,实现案件立案、缴费、调解、送达、质证、庭审等审判环节全部在线上完成,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充分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感受同样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长春互联网法庭主要受理以下一审互联网案件,即: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纠纷、交易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人格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互联网平台经济模式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涉个人信息保护法权利义务的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案件。
作为长春智慧法务区重要组成部分,长春互联网法庭将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法院审判执行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为助力长春打造一流法治服务高地,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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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审核:米于
复核:徐冠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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