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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古稀老人行动不便 上门立案温暖民心



“你们能上门帮我立案,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红石乡某村已经70岁老人林某握着上门为其办理执行立案登记手续的敦化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手激动的说到。

老人的儿子已经去世了,留下两个孩子和奶奶一起生活,可孩子的母亲李某却始终没有支付抚养费。2022年4月,老人林某的孙子孙女决定将母亲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林某作为监护人无奈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但林某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两个孩子都寄宿上学,所以林某打电话询问相关申请执行事宜。

为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工作人员考虑到老人体弱多病,出行不便,在核实老人相关案件情况后,第二天,敦化市法院工作人员携带准备好的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驱车来到老人家中,详细讲解执行流程及相关规定,并嘱托老人注意身体,帮助老人完善执行立案材料,现场办理好立案手续,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成功立案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告知老人执行案件承办法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离开时,老人还激动的一直拉住工作人员的手不放,不断地向法院干警致谢。

近年来,敦化市法院持续关注涉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推行司法便民举措,展现司法人文关怀,把包括诉讼服务在内的一系列纠纷解决服务直接送到群众家门口,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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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敦化市人民法院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审核:米于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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