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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反杀“昆山龙哥”是正当防卫,警方宣布无罪释放

发生在8月27日晚江苏昆山街头的“昆山龙哥”被反杀一案,昆山警方发布了最新通报:认定“昆山龙哥”刘海龙醉酒驾驶、强闯非机动车道、持管制刀具砍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昆山检方随后也在微博公布了“检方通报”,认定于海明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出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先来看看警方的通报——

四段内容解释为什么是正当防卫

警方的通报分为四段,四段刚好呈现四个重点,不仅再现了事发过程,还解释了为什么于海明是正当防卫。


01

同案人被拘留

第一段内容中的最后一段,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除了死者刘海龙外,在监控视频上能够看到的另一个殴打于海明的人,警方公布其名为“刘某某”,也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02

还原过程细节

这个细节认定此前视频中没有看到的事实。


1、刘海龙醉酒驾驶(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


2、刘海龙强闯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


3、砍刀是管制刀具(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


4、追砍2刀均未砍中,于海明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报复(这被认为是认定正当防卫的重要因素)。


5、法医认定:刘海龙死因是前5刀(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导致,是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

03

“龙哥”才是行凶者

这一段着重从法律角度对事件定性就行了说明。


警方认为“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且“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最后,警方认为于海明的(反杀)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无论是直接刺中砍中刘海龙的5刀,还是后续追砍没砍到的2刀,都是一个连续行为

04

解释网友其他质疑

1、“龙哥”和天安社没有关系。


2、“龙哥”劣迹斑斑,在昆山12年间,三次被判刑、一次行政拘留。


3、宝马是“龙哥”女朋友的,贷款买的二手车。


4、“龙哥”见义勇为也是属实,因为协助抓贩毒嫌疑人。


检方通报

随后,昆山检方也在微博公布了《检方通报》,认定于海明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出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网友

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度舒适感


昆山公安在微博上公布通报后,几个小时后,已经有15万个转发,近10万个评论和超过41万个点赞,网友也是不吝赞美之词,给昆山警方点赞。


网友“成都市精神内科副主任”:这是我见过最详细的警方通报,给昆山警方点赞!


网友“陈留帅”:看到这消息,突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网友“天然萌1号”:在法律和事实基础上做出的正义决定符合民众的期望,是良法最好的实现,也是我国依法治国道路上的突破,为昆山警方点赞。


网友“江左小书童”:此内容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度舒适感。


网友“诺言不转”:正当防卫真的棒棒的,昆山警方干🉐漂亮,这才叫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给你点赞。


网友“对不起啊iio”:开局一辆电动车 装备全靠抢感觉页游可以找代言人了。


网友“清水洗尘_:谢谢你们,昆山警方!给你们点赞,谢谢你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对正义的尊重!谢谢你们。”


本文由快报小编原创,素材来源于昆山公安、昆山检察发布的微博,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否则将进行追究。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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