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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不能以“起哄”的形式表达诉求
2016年6月12日15时许,利辛县巩店镇硕李村李老宅两村民李某中(男,62岁)与李某红(男,50岁)因纠纷发生争吵,后相互厮打,被拉开后,李某红回家。当日下午,李某红和村民在村中路口聊天时,身体无异常表现,当日19时许,李某红饭后到村口与村民聊天,返回家时感觉身体不适到村医李某某处拿药,后晕倒在村医门口,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21时许,利辛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李某红被人打死。2016年6月13日,我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李某中刑事拘留。为查清案情,利辛县公安局聘请安徽皖医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红进行病理检验。后经法医学检验:死者李某红系急性心力衰竭死亡。2016年6月27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红的死亡与李某中的殴打不具备因果关系,对李某中不批准逮捕。
李某红家人对其死因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我局正按程序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利辛警方提示:如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情况存在疑问,可通过正当程序依法反映诉求,如有违反法律规定行为,利辛县公安局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