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再造 ︳执行工作新模式,审判质效新提升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着力破解制度难题、补齐工作短板,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寿光法院深化改革、再造流程,出台了《关于深化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的意见》,对执行工作实施团队型运作、分段式集约、流程化管理,激发了体制机制新活力。
团队型运作 权责厘定明晰
实行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办案模式,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划分,成立7个类型11个专业化执行团队,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和解中心、执行实施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结案管理团队、旧案管理团队和警务保障团队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异议审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流程节点监控、督促,质效指标分析、考核,应急指挥、综合管理等。执行和解中心负责网络查控财产、执前和解、执行立案。执行实施团队负责送达实施类法律文书,网络、线下查控财产,主持执行和解,实施非终本类执行结案及法律规定的终本案件的节点措施、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送拒执类犯罪线索并做好侦查配合。警务保障团队负责执行工作警务化保障,根据统一安排参加集中执行行动,日常派驻协助执行,根据执行法官指令实施拘传、拘留、搜查、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负责其他法院委托事项的办理。财产处置团队负责需拍卖财产的评估、拍卖、清场及交付,实施非终本类执行结案及法律规定的终本案件的节点措施、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送拒执类犯罪线索并做好侦查配合。结案管理团队负责终本案件合格性审查、已结案件节点的监督提醒、制作终本裁定书并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及卷宗审查归档。旧案管理团队负责管理虽程序性终本、终结案件的恢复执行立案前对当事人及财产线索的调查、审查,以及涉及本院执行方面的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待处理。
分段式集约 专业高效执行
《意见》打破了原来“包办到底”的执行方式,着力再造“分段·分工·分理”式执行模式。《意见》明确,区分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将执行工作划分执前和解、执行实施、财产处置、结案管理和旧案管理5个基本阶段,5个阶段分工负责、分权制衡且相互分担压力,既实现了繁简分流、专业执行,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利于从机制上预防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同时,执行实施、财产处置、终本结案等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题、社会热点成功实现责任分解,且有旧案管理专职受理信访、投诉、举报,有效减轻了外部压力,有利于依法执行。
流程化管理 工作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