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法律评论》征稿启事
《南昌大学法律评论》
征稿启事
《南昌大学法律评论》是由南昌大学法学院独立运作的连续性学术类公开出版物,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以半年为一辑,全年为一卷。现向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职业者征稿。来稿题材、体裁不限,举凡论文、评论、书评、译文、调研报告、案例评析者,均在接收之列。尤其欢迎关注学界及实务界有关当前法治动态、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言之有物、论证充分的稿件。本刊同样以南昌大学法学院奉行之“经世致用、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为办刊特色,常设“江西法治”、“学术专论”、“判解实务”、“大家讲坛”、“学术新锐”、“南大法学”六大板块,每辑还可能根据当时我国法治热点动态特设专栏。
1.江西法治:本栏目立足赣鄱大地,关注和检视地方社会、经济、民生中的法治问题,对江西地方法治动态和学术研究动向作及时介绍;
2.学术专论:本栏目关注我国法学重大基础理论与研究前沿,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的学术论文;要求有2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3-5个关键词,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3.判解实务:本栏目反映我国当前法治与司法实务动向,特别欢迎司法实务人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及对疑难案例与影响性判例的深度分析;
4.大家讲坛:本栏目围绕南昌大学法学论坛,反映来赣讲座专家学者有关讲座内容最新观点的重要文章;
5.学术新锐:本栏目为有志于法学研究的青年学人提供一个发表自己原创性真知灼见的平台,从青年学人尤其是法学博士、青年才俊中发掘学术新苗。
6. 南大法学:本栏目为推出南昌大学法学院学术精品、推广南昌大学法学院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平台。
《南昌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将对所有来稿采取匿名评审制,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评审。本刊不收取任何费用,一般也不支付稿酬,刊物出版后及时向每位作者赠阅当期样刊2本;本刊常年约稿,我们诚挚欢迎海内外法学学者及实务界法律人士、硕博士研究生惠赠佳作!
来稿推荐使用电子版,发送至本刊电子邮箱:nculawreview@sina.com,投稿邮件标题注明“稿件题目+作者姓名”;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邮编以及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纸面稿件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邮编330031。
《南昌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
附:《南昌大学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1.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尽可能不引用网络资料。著作出版时间应精确到年,刊物发表标明期。
2.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1. 2。 3。 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1,哈耶克书,第48页。
5.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张卫平:《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成都出版社1993年版,第20页。
(2)论文类:张卫平:《证明标准建构的乌托邦》,《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3)文集类: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页。
(4)译作类:[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5页。
(5)报纸类: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A2版。
(6)古籍类:[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9月第4版,第943页。
(8)外文类: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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