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预备通知
法学院(所) :
经过多年的组织推动,新兴(新型)权利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和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繁荣我国对这一领域的法学学术研究,促进我国法治的发展,经《法学论坛》《学习与探索》《求是学刊》《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北京行政学院学报》《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江汉论坛》《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家期刊协商,在成功举办前三届学术研讨会的基础上,拟于2017年10月或11月在山东联合召开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科研工作者诚征会议论文。
一、会议主题: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建设
1. 新兴(新型)权利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2. 信息权、新型人格权、经济权、民生权、环境权、社会权等具体的新兴(新型)权利的法律问题研究;
3. 对“新兴(新型)权利法律问题”研究的争鸣或者综述。
二、论文具体要求
1. 必须为原创作品;
2. 必须紧扣会议主题,具体题目自拟;
3. 必须观点明确,论证充分,语言流畅,注释体例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在观点、内容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
4. 字数控制在 10000—20000 字之间为宜;
5. 来稿请提供详细的作者介绍、联系电话及邮箱;
6. 投稿邮箱:faxuegtch2014@163.com;
7. 论文收稿截止日期为 2017 年9月10日。
三、论文的选用
1. 论文由会议主办期刊联合初审;
2. 稿件初审通过后将由主办期刊送相关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
3. 论文外审通过后,主办方将向作者发出会议邀请函(会议届时也欢迎论文审稿未通过者旁听和参与论文自由讨论);
4. 外审通过的论文将印发大会交流,会议将邀请部分相关领域专家对大会交流论文进行点评;
5.参会论文经主办期刊与专家共同投票获选者,将在会议主办期刊上优先发表。
四、参会事宜
具体参会事宜请见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将于2017年10月10日前发出。
五、联系人:
吴 岩(《法学论坛》编辑部):15621894691
谭 静(《法学论坛》编辑部):18505318885、0531-82923245;
刘经靖(烟台大学法学院):13573578836
《法学论坛》编辑部
《学习与探索》杂志社
《求是学刊》编辑部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江汉论坛》编辑部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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