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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要目 | 法宝期刊

2017-09-14 学术之路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专栏:【法学研究】


1.逆全球化潮流与国际软法的趋势


作者: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年长江学者。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内容提要:逆全球化的潮流遏制了多边国际条约的进程,却促进了软法的发展。20世纪中叶以来,软法在国际关系中的迅速增长,成为国际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现象,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软法的发展是国际关系组织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国际治理模式多元化的重要特征和自然结果。软法意味着国际法规范体系的延展和深化,软法的发展也提出了如何理解国际关系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非法律的界限等问题。在国际法的渊源体系中,软法并未规定在《国际法院规约》之中。鉴于软法对于国际法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考量其与条约、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的关系及其作为独立的国际法渊源类型地位的问题时,有必要认清《国际法院规约》的列举并非穷尽、逻辑上并非周延的性质,有必要超越国际法渊源认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格局,在此基础上,不难确立软法进入国际法渊源行列的可能性。


关键词: 逆全球化;国际软法;国际法渊源


推荐意见1.作者的选题既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前瞻性,论证逻辑比较清晰,结构比较合理,文献资料的准备也很扎实,比较有说服力。

2.本文主要研讨的是当今全球化受挫背景下国际软法的发展势头,其兴起与丰富的原因、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及其作为国际法渊源的资格。从研究主题上看,软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在国内外已经受到较多的重视,但是较为细致和透彻的分析,为数不多。本文在这方面的努力具有一定的学术推进意义。

3.从研究方法上看,本文注意从国际关系的动态发展进程中分析国际软法的地位和作用,而不是进行静态的文本分析,与以往的研究相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

4.从研究态度上看,本文反对拘泥于条文和教义的僵化研究方式,而注重观察实践、分析实践,印证实践检验真理的论断。

总体上看,本文在研究国际软法乃至国际法渊源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


2.论我国民事判决补正裁定制度的细化


作者:曹志勋 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熟练掌握英语和德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数篇论文被人大复印等全文转载)


内容提要:民事判决始终可能出错,需要通过补正裁定制度更正其中的形式错误。在《民诉解释》出台后,我国仍应进一步完善补正裁定制度,避免实践中的滥用。德国法上对形式错误的补正分别针对显然错误和事实部分错误,在程序上前者可由原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诉法院随时依职权补正,后者只能由判决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依申请补正。与德国制度大致相同,美国法和日本法也规定了判决错误补正制度。我国补正裁定制度应注意上述两种形式错误补正程序的差异。错误显然性应作为判决可以补正的标准,也要考虑补正便利和司法效率。补正裁定制度未来也应适用于案件诉讼经过记录中的错误。


关键词: 民事判决;补正裁定;笔误;显然错误;本案事实


推荐意见:1.该文分析了我国民事判决的补正裁定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比较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理论和实践之基础上,特别是分析、论证德国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做法及其借鉴意义之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判决之补正裁定制度提出了建议,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文章结构基本合理、表达严谨、行文通畅、资料详实,具有较高的可读性。

2.本文结合相关规则和司法实践做法,对我国的裁判补正制度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本文首次较为准确地介绍和对比了美国和德日的相关制度,尤其是区分了与我国制度大致相当的对显然错误的纠正和德国特有的对本案事实部分的纠错,对象的不同将直接影响程序的设计。

3.在前述研究基础上,本文也尝试界定了补正裁定的适用对象和限度,特别是对相关我国裁判完成了初步的体系归类和评述。

4.本文专门针对判决书的结构和说理问题,探讨了如何借鉴德国法的经验设置侧重记载诉讼过程的本案事实部分,以及如何通过补正裁定制度弥补其中出现的错误。


专栏:【跨学科研究:社会保险法制建设专题】


3.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研究


作者:林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人大复印学术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党委书记。研究方向:民商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内容提要:公平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价值目标和法理基础,可持续是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方面还存在着覆盖面不足、制度碎片化、社会保险基金难以持续、多支柱社会保险发展不够均衡、新型社会风险应对不充分等问题。为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应当从如下几方面着力:第一,进一步构建全民参保的法律制度;第二,重视顶层设计和体系构建,整合社会保险制度,突破碎片化瓶颈;第三,按照精算平衡的保险原则,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法律制度;第四,按照“保基本”“多层次”的原则,完善多支柱的社会互助保障体系;第五,探索制度创新,妥善应对社会转型中新增的社会风险。


关键词: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从机关思维到程序思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方法论探索


推荐意见:论文选题热点,建立具有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新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的方向,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基本理念和终极目标,其相关研究会涉及社会保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实现的策略、路径等方面的内容。论文对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公平”含义、社会公平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特征,“可持续原则”、可持续原则在社会保险法中的具体体系,以及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合理的相关政策建议,论证较全面,结构合理,逻辑严密。


4.依法治国背景下社会保险法制之建构


作者:郑尚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十余项,著有十余部学术专著,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60篇。研究方向: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内容提要:社会保险法制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制度起源于德国,早在上世纪初的西法东渐中,该领域法制就卷入了这一历史进程。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先后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立法,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保险法治。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初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随着《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法制化进程。但是,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从立法、行政到司法各层面,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去甚远。实现社会保险领域的依法治国,立法需要精细、行政须依循法制,司法救济需要打开大门。


关键词:社会保险争议;依法治国;社会保险法


推荐意见:论文选题前沿,是对现实社会重大民生问题的关切,论证方法合理,论述较为全面,观点与结论鲜明,结构合理、逻辑思路清晰,格式规范,是一篇社会保险法制研究领域成熟的论文。


5.从财政依附性反思中国社会保险


作者:熊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财政法、中国税法、国际税法研究。近年来对社会保险财政有较多关注,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张荣芳教授合作,在《法学研究》和《法律科学》发表论文,对财政补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独到见解)


内容提要:社会保险是一种参保人自我负责的互助共济制度,建立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其收入和支出都应受法律约束,不宜由政府自由裁量。社会保险与财政应保持相对独立,政府不宜直接干预社会保险财务,社会保险不应依附财政。鉴于此,社会保险基金不宜纳入政府预算,而应该财务独立,自治管理。作为利益主体之一,政府可以参与社会保险的管理,但不能垄断,参保人和公众都有参与权和知情权。基于不同的理由,政府有义务补助社会保险,但补助必须条分缕析,于法有据,不宜将制度转型成本和政策性开支等同于政府的制度担保人责任。


关键词: 财政依附性;社会保险;财务独立;体制转型


推荐意见论文观点新颖、鲜明,论证完备周全,结构合理。论文主张社会保险独立于政府财政,二者遵循不同的理念和机制。社会保险是保险团体自我分担风险的方式,以缴纳保费为前提,财务独立是其必然要求,社会保险基金不能与财政资金混同,不宜纳入政府预算体系。主张社会保险引入内部治理机制,容政府监管与参保人自治于一体,落实社会保险支出的法律保留原则,限制地方政府的政策参与空间,推进公开透明,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主张在社会保险中加大精算平衡的比重,提高参保人自我负责的程度。政府对社会保险提供财政补助时,有必要说明具体事由。如果角色和职责不清,政府投入越多,公众对政府的依赖性越强,反而会加重政府责任。


6.新挑战与新应对:社会保险筹资机制的变迁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刘冬梅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社会政策)


内容提要:社会保险发展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受制度变迁的影响,其筹资机制与最初的设计相比已经出现了很大的不同,表现出多元化甚至异化的特点。目前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下,社会保险这种应工业化社会要求而生的保障机制,是否还能保持其核心原则和基本构造,并继续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后福利国家”时期社会保险发展状况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险筹资与待遇发放机制的路径依赖惯性仍然存在,但是边际性调整是难以避免的。社会保障的私有化趋势未来是否会对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产生质变性影响,目前尚难判断。


关键词: 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制度变迁


推荐意见论文选题切合当前实际,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论述中对社会保险筹资机制的变迁进行了恰当的评析,厘清了相关的核心问题。逻辑思路清晰,掌握的资料扎实,分析有理论深度,表述中学术色彩浓厚,对中国问题的分析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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